《霍城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案件审理办公会工作规则》起草说明
根据会议要求,现将《霍城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案件审理办公会工作规则》(以下简称“办公会工作规则”)起草情况报告如下:
一、制定的目的及意义
为规范霍城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提高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质量,结合工作实际,起草了“办公会工作规则”。目的在于通过召开办公会方式对行政复议案件有关事项进行审前会商,推动行政复议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对提高行政复议案件办理的质效具有重要意义。
二、制定的依据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等。
三、制定的主要内容
1.“办公会工作规则”共十条。主要涉及办公会需要参加的有关人员、办公会的工作内容及结果运用等。
2.审议的内容涵盖有9个方面的内容。
四、征求意见情况
经征求县领导及相关县直部门(单位)意见建议,收集意见建议3条并予以修改完善。
报告完毕,请予审议。
《霍城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工作规则(试行)》起草说明
根据会议要求,现将《霍城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工作规则<试行>》(以下简称“工作规则”)起草情况报告如下:
一、制定的目的及意义
为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防止和纠正不当具体行政行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保障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结合工作实际,起草了“工作规则”。目的在于充分发挥专家、学者在行政复议应诉案件办理中的作用,提高办案质量。
二、制定的依据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等。
三、制定的主要内容
1.“工作规则”主要对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以及专家库成员的聘期、咨询意见的范围、需要召开有关论证会的委员人数要求、委员、成员出具的咨询意见结果运用等作出了明确要求,共计16条。
2.“工作规则”中委员、成员实行“回避制度”。
四、征求意见情况
经征求县领导及相关县直部门(单位)意见建议,收集意见建议3条并予以修改完善。
报告完毕,请予审议。
《霍城县行政应诉案件办理流程(实行)》起草说明
根据会议要求,现将《霍城县人民政府行政应诉案件办理流程》(以下简称“办理流程”)起草情况报告如下:
一、制定的目的及意义
为加强和规范全县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实现“应出尽出”,结合工作实际,起草了“办理流程”。目的在于发挥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在诉源治理及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中的作用,确保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依法、正确、高效推进。
二、制定的依据
《关于加强和规范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意见》(《新依委发〔2021〕6号》)。
三、制定的主要内容
“办理流程”主要涵盖承担应诉的承办单位、行政应诉案件通知书的转办流程、案件代理人职责、参加庭审行为规范、法院裁定书(或判决书)收到后的移交管理及涉及对法院终审判决或者裁定的申诉流程等内容,共计16条。
四、征求意见情况
经征求县领导及相关县直部门(单位)意见建议,收集意见建议1条并予以修改完善。
报告完毕,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