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依法行政工作,落实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贸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应急管理局安全监管责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制定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并按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进行监督检查”的规定,根据《应急管理局部关于严格规范安全生产执法行为的通知》(应急〔2025〕11号)、《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关于印发〈煤矿安全监管执法计划编制办法(试行)〉的通知》(煤安监监察〔2018〕24号)要求,按照我局“三定”方案职责,结合我县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贸企业实际,制定《霍城县应急管理局2025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2025年3月3日经霍城县人民政府常务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公开。请查看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