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自然保护区基本情况
(一)范围及功能区划
新疆霍城四爪陆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以下简称“四爪陆龟保护区”)地处天山支脉阿拉斯山山前荒漠草原边缘,位于新疆伊犁霍城县北部,距离县城仅2km。四爪陆龟保护区西起芦草沟镇大东沟,东至塔姆察河以东县界,南抵霍城县北山坡广播电视塔,北至天山西部国有林管理局,地理坐标为东经80°46′40.4″~81°17′37.9″,北纬44°04′55.6″~44°19′59.5″,总面积35000hm²。自然保护区包括东西两块不相连的地块,分别为西面的妖魔山-坎土曼墩区域以及东面的喀拉苏区域,保护区核心区面积14322公顷,缓冲区面积7887公顷,实验区总面积12791公顷,分别占保护区总面积的40.9%,22.5%,36.6%,三区比例约为4:2:4。
(二)保护对象
新疆霍城四爪陆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是以保护四爪陆龟、金雕等国家重点保护动物及其栖息地为主的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四爪陆龟(TestudohorsfieldiiGray,1844)又名中亚旱龟、俄罗斯陆龟、草原龟等,其分布区域狭窄,国外分布于哈萨克斯坦南部荒漠地区、天山山脉的西南部山前地带及黑海东岸,在中国仅分布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西部伊犁哈萨克自治州霍城县境内,四爪陆龟是世界性珍稀濒危动物,也是我国分布的3种陆龟之一。属于国家I级重点保护动物,《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将四爪陆龟列入附录Ⅱ予以保护。另外,《中国濒危动物红皮书》将其列为“极危”等级,“世界自然保护联盟”(IUCN)濒危动物红色目录还将其收录并列为“易危”等级。
二、工作成效
(一)中央环境督察和“绿盾行动”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成效显著
中央环境督察和“绿盾行动”共指出,四爪陆龟自然保护区有人类活动点107处(“绿盾行动”78处,中央环保督察24处),我县按照中央、自治区、自治州工作要求,大力开展了整改工作,截至目前,“绿盾行动”78处,中央环保督察整改24处已整改销号。
(二)加大保护区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提高保护能力
1、2017年投150万元,对年久失修的管理站进行维修,
投资35万元,修建刺丝围栏10公里,投资48万元,建设安装生态监测系统1套,其中气象监测站1个,水文监测站1个;
2、2018投资150万元,实施勘界立标项目工作。目前,勘界、定界项目已完成。
3、2019年投资210万元,保护区内监测系统升级并在保护区内增加了一个摄像头。拍摄了一部时长5分钟的宣传片,加大宣传力度。对保护区内物种进行本底资源调查。保护区周边设置大型宣传牌5块,中、小型宣传牌共240块,发放宣传物品30000余件;
4、2020年投资100万元,实施科研监测及管护站内木栈道,购买办公新设备。
5、2021年投资61万元,为了增加四爪陆龟种群数量,购买孵化设备及建立人工繁育沙丘,5月25日至6月30日共产11枚蛋,截至8月6号首次成功孵化出8只小四爪陆龟。
(三)积极编制并上报《新疆霍城四爪陆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2019-2028)》。
现已通过国家林草局审批(林保发【2019】54号)。根据《总规》积极编制上报了一期可研项目。申报一期建设项目资金2053.17万元。
(四)保护成效
通过近两年对保护区的管护,在今年4月至5月期间,保护区内陆续发现两只野外四爪陆龟并收回。
(五)保护区优化调整
2020年9月底完成保护区优化调整论证报告的编制,通过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审核,现已上报至国务院进行审核。本次保护区优化调整调出面积共3160.9h㎡,耕地和村庄2987.9h㎡,人工经济林173h㎡,以便于保护区的有效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