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政办〔2023〕29号
为深入贯彻《关于推进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新政发〔2021〕45号)、《落实<中国气象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共同推进气象服务保障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实施合作协议>实施方案》(新政办发〔2021〕48号)和《印发关于推进伊犁州直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伊州政办发〔2021〕52号)等精神,加快推进霍城气象现代化建设,进一步提升气象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保障改善民生、服务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和水平,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特别是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围绕实现“监测精密、预报精准、服务精细”战略任务和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对气象工作的新要求,坚持立足县情、创新驱动和统筹协调,进一步完善气象基础设施,健全气象灾害防御体系,推进更高水平的气象现代化建设,全面提升气象服务能力,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气象服务保障支撑。
(二)主要目标。到2025年,建立与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相协调的气象事业发展新格局,自动气象站行政村覆盖率提升5%、达到28%以上,强对流天气预警时间提前量超过45分钟,暴雨(雪)预警准确率超过85%,气象预警信息覆盖率超过92%,气象服务满意度明显提升。到2035年,监测精密、预报精准、服务精细的气象业务体系进一步完善,气象对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支撑作用更加显著。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气象灾害防御能力建设,筑牢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
1.提升气象灾害防御组织能力。完善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气象灾害防御机制,将气象灾害防御纳入综合防灾减灾体系,实行乡(镇)长负责制,履行气象灾害防御主体责任,构建以县级气象灾害防御指挥机构为主体,以自然村、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气象次生灾害易发区为网格的基层气象防灾减灾救灾体系。加强气象、应急、水利、农业农村、自然资源、住建、交通、旅游、生态环境、林草等部门统筹协调,强化共建共享和预报预警联动,充分发挥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作用。(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气象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交通局、公安局、文旅局、生态环境局、林草局等,各乡镇〈中心〉人民政府)
2.提升气象灾害风险防范能力。强化气象灾害影响预报和风险预警。建立气象灾害风险评估制度,依法对县、乡两级实施的城乡规划、重大项目、重大工程开展气候可行性论证。推进农村气象防灾减灾标准化建设,争创全国综合减灾示范村。建立重大气象灾害风险分担机制,推动重大灾害保险气象服务。推进县气象科普教育基地和气象科普展馆建设,开展丰富多彩的气象科普活动,努力提高全民防灾减灾意识,提升应急避险能力。(责任单位:县气象局、应急管理局、发改委、住建局、农业农村局、教育局等,各乡镇〈中心〉人民政府)
3.提升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能力。完善县、乡两级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运行机制,落实相关工作经费。健全重大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全网发布机制和绿色通道,完善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发展重大气象灾害“靶向式”预警信息发布业务。(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气象局、财政局、文旅局等,各乡镇〈中心〉人民政府)
4.提升人影作业和管理能力。加强农林牧区冰雹灾害防御能力建设,在冰雹灾害易发的粮食生产区和特色林果区加强人工影响天气标准化作业基地建设。在生态区、草场、重要水源地科学开展以人工增雨(雪)为重点的生态修复型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发挥人工影响天气在水源涵养、水土保持、植被恢复、水库增蓄、畜牧业发展等方面的重要作用。配强人影作业装备,加强人工影响天气物联网、指挥平台、作业车辆车载监控系统、通讯系统建设,形成快速反应能力。积极配合自治区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伊犁州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在霍城建设防雹试验示范基地,配合开展冰雹灾害精细化区划与风险评估。(责任单位:县气象局、发改委、农业农村局、林草局、公安局、应急管理局、生态环境局等,各乡镇〈中心〉人民政府)
(二)聚焦高质量发展需求,增强气象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的能力
5.加强乡村振兴气象服务保障。围绕“稳粮、强果、兴牧、促特色”,加强春播、夏管、秋收和牲畜转场等关键农时的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服务,强化重点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高标准农田建设、畜牧业“251”工程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直通式气象服务。完善特色农产品气候品质评价和溯源体系,打造“气候好产品”品牌,提升我县农产品美誉度,促进特色农产品提质增效。(责任单位:县气象局、农业农村局、林草局等,各乡镇〈中心〉人民政府)
6.加强重点行业气象服务保障。加强旅游、交通、能源、城市运管等重点行业气象服务能力建设,强化国省干线公路、煤电煤化工、风电太阳能发电等重点项目建设气象服务保障。推进霍城旅游气象服务示范区建设,完善重点景区气象观测站网建设、弥补气象监测盲区,增强对重点景区灾害性天气的监测预警能力,建立景区环境气象监测数据库,开展山花、薰衣草花期和冰雪旅游期间气象预报,做好重大旅游节庆活动气象服务保障,服务“旅游兴县”战略。(责任单位:县气象局、文旅局、发改委、交通局等)
7.加强民生气象服务保障。将气象灾害预报预警纳入地方公共服务体系,加强普惠性、基础性民生气象服务,提升宜居、宜业、宜游、康养气象服务能力。丰富公共气象服务产品供给,推动气象服务深度融入公众生活。开展面向特殊用户的个性化、定制化专业气象服务。(责任单位:县气象局、应急管理局等,各乡镇〈中心〉人民政府)
8.加强重要生态系统气象服务保障。建立完善气象、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等部门协同观测机制。推进生态气象服务与旅游发展相结合,深挖我县生态旅游气候资源优势,积极创建“国家级”气候标志品牌,为提升旅游市场竞争力奠定基础,实现气象服务生态效益、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多赢。(责任单位:县气象局、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局、水利局、林草局、农业农村局、文旅局等,各乡镇〈中心〉人民政府)
9.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气象服务保障。加强气象、生态环境部门联动、数据共享和会商研判,联合开展大气污染防治相关科学研究及重污染天气监测预报预警工作,推进第三方大气污染防治效益评估,提升霍城区域大气污染防治气象保障能力。加强突发环境事件气象精细化预报,做好应急服务保障。(责任单位:县气象局、生态环境局、科技局等)
(三)加快气象业务现代化建设,提升气象监测预报预警服务水平
10.提升气象精密监测能力。将提升气象监测能力建设纳入霍城县山水林田湖草沙冰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编制实施一批气象基础设施项目。加快推进先进气象装备应用和老旧设备升级改造,优化气象监测站网布局,加快农业、牧业、特色林果业、交通、水利、自然资源、旅游、能源等重点领域的应用气象监测站网建设。2025年前,完成县域内所有乡镇地面气象观测站技术性能升级改造,提升中小尺度突发灾害性天气监测预警能力。在城市发展详规中严格落实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标准,保护气象探测环境。(责任单位:县气象局、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林草局、交通局、水利局、文旅局、发改委、财政局等,各乡镇〈中心〉人民政府)
11.提高气象预报精准水平。加强区域高分辨数值模式本地化应用,强化精细化智能网格预报业务和突发灾害性天气短时临近预警业务,提高预报预警准确率。配备移动便携式应急气象观测设备,服务突发灾害性事件现场应急气象保障工作。优化气象业务布局,提升冰雹、暴雨(雪)、寒潮、大风等灾害性、极端性、高影响性天气的预报预警服务能力。(责任单位:县气象局)
12.提升气象服务精细度和信息化水平。发展基于需求的“行业+气象”精细预报预警服务和基于位置的智慧化气象服务。着力提升气象信息网络基础能力建设,依托自治区气象大数据云平台,形成“云+端”业务服务模式,提升服务效率,发挥气象在防灾减灾、经济发展、生态文明建设等领域的保障作用。(责任单位:县气象局、应急管理局、商务工信局、生态环境局等)
(四)坚持科技创新驱动,提升气象科技创新水平
13.加快气象科技创新能力建设。将气象关键技术研发纳入霍城县科技计划项目指南,支持生态遥感、环境气象、旅游气象、基于特殊地理环境的精细化预报、突发灾害性天气预报预警等关键技术研发攻关。加强气象部门与科技、应急、生态环境、水利、农业农村、旅游等部门的科技创新协作,推进气象科研成果在各行业领域的应用。(责任单位:县科技局、气象局、应急管理局、伊犁州生态环境局霍城县分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文旅局等)
14.建设更高水平气象人才队伍。将气象人才队伍建设纳入人才培养项目和人才培训计划,加大气象人才引进力度,加快培养具有行业影响力的气象科技骨干人才,培育基层气象预报服务专业人才和综合气象业务带头人。通过支持气象重点领域科技创新团队建设,培育一批本土人才。(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气象局、科技局)
(五)推进气象科学管理,增强气象治理效能
15.深化气象“放管服”改革。强化重大战略气象保障职能。以社会化需求为导向大力培育和发展专业专项气象服务。推进气象“放管服”改革,巩固防雷体制改革成果。推进气象依法行政。加强气象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气象执法水平。(责任单位:县气象局、发改委、政务服务中心、市监局、司法局等,各乡镇〈中心〉人民政府)
16.健全防雷安全监管工作机制。健全各乡镇(中心)防雷安全领导责任和相关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压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将防雷安全管理纳入全县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和绩效考核体系、综合执法检查体系,推进“互联网+监管”,提升气象信息化监管能力。把防雷安全信用管理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开展联合惩戒。(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气象局、住建局、政务服务中心、司法局、商务工信局、生态环境局、交通局、水利局、市监局等,各乡镇〈中心〉人民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动气象高质量发展的主导作用,加快推进气象重点工程建设,协调解决气象事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确保健全人工影响天气组织机构,健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保障队伍稳定,经费落实到位。
(二)强化规划引领。将气象事业发展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体系,相关部门要将气象相关内容融入专项规划。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作,推进气象事业发展与防灾减灾救灾、旅游兴县、生态强县、乡村振兴等有效衔接。
(三)加大支持力度。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加快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有效衔接各项改革,确保气象部门人才队伍稳定、业务水平提升。切实加大对气象事业发展的资金投入力度,将气象工作和气象事业发展所需经费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建立稳定可持续的地方财政投入保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