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城县清水河镇***大肉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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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霍城)市监(处)字〔2024〕17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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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27日,霍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伊宁海关技术中心对霍城县清水河镇***大肉店销售的大肉进行监督抽检。2024年7月19日,霍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编号为:WT1202401791 检验报告。报告显示该批大肉氟苯尼考项目不符合 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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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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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收违法所得202.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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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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