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道河乡农经财务领域应收款项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方案
根据《关于印发〈伊犁州农经财务领域应收款项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伊州党办厅字〔2021〕22号)和《关于印发〈霍城县农经财务领域应收款项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霍党办发〔2021〕21号)的文件要求,为扎实做好部分群众和单位长期拖欠侵占农村集体经济应收款项清理工作,防止产生利益输送链条、形成滋生腐败的温床,进一步增强乡村基层组织经济实力和服务群众的能力,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九届十次、十一次全会和经济工作会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牢牢扭住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 进一步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完善乡村治理体系,不断提升各族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推动三道河乡乡村振兴实现良好开局。
二、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农经财务领域应收款项专项清理整治,对部分群众和单位欠缴的各类应收款项,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工作要求开展全口径应收尽收,所收款项全部按原渠道交回。对违纪违规和损害国家、集体利益的突出问题,开展联合整治,逐步规范农经财务收支、农村“三资”监管,严明纪律规矩,推动基层政风、民风持续好转。
三、清理内容
1、单位和个人历年来欠缴村集体资产的承包费,如土地、草场、林地、库房、门面房等承包费;
2、单位和个人历年来欠缴村集体的“分红资金”,如集体畜群托管第三方、集体土地(草场、林地)、房产入股经营等形式,村集体应获得的“分红资金”;
3、村集体经济组织为他人垫付或个人借支后未归还款项等;
四、工作措施
专项清理整治工作为期5个月,从2021年4月1日开始,9 月1日结束。专项清理整治年限:2018年12月31日以前的,2019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2020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
1、宣传动员、全面起底
乡村两级要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动员。村级组织村“两委”“访惠聚”工作队员、党员代表、群众代表召开动员会,统一思想。利用联户会议、入户走访、张贴公告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包联村组的乡领导负责所包村组的宣传工作。乡农业(畜牧业)发展服务中心、财政所、农经站、水管站,村“两委”要按照“分级负责、分门别类、具体到年、责任到人”的工作要求,全面梳理历年来单位和个人拖欠的应收款项,做到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全面覆盖。
2、逐一核对、双方确认
乡财政所、水管站、村“两委”要履行主体责任, 在账目清算完毕后,与拖欠方逐人逐笔进行账目核对,及时固定证据。对双方存在争议的部分,应本着“尊重历史、尊重事实”的原则妥善处置。对于群众提出的查询账目要求,应予以满足。对欠款一方失联、死亡等特殊情况的,要有相应佐证资料备查。乡财政所、农经站、水管站于4月11日之前将应收款项汇总结果经乡党委主要领导签批后,报县财政局、农业农村局、水利局。
3、公示公开、接受监督
对确认无误的应收款项要采取多种形式及时公示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可采用在政府机关、村委会、信用社、商超等人员密集场所张贴公示,在周一升国旗时宣读欠费人员名单,或其他有利于群众监督的方式公示公开。对于积极还款的单位和个人也要采取一定的形式公开表扬,引导树立“人人讲诚信”的良好社会氛围。公布监督举报电话,设立举报信箱,认真受理群众举报,涉及党员干部的问题线索要建立专门问题线索台账,做到专人专管,确保每一条线索都有人抓、有人管、有结果。
4、线索移交、正风肃纪
乡纪委(派出监察办公室)要加大监督执纪力度,主动开展监督检查,积极与其他工作组沟通联系,对于发现的党员干部欠款不还、数据报表弄虚作假、推进工作迟滞缓慢等各类问题线索,经综合研判后报乡纪委,乡纪委统一上报县纪委监委第一纪检监察室。对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思想上不重视、工作上不支持、措施上不得力,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导致工作推进缓慢的严肃追责问责,以此倒逼责任落实到位。
5、阶段小结、评估排序
三道河乡农经财务领域应收款项专项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村工作进展情况,要建立“月统计、月排名、月通报”制度,对各村应收款完成率进行排序,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结束后,乡农经财务领域应收款项专项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要向县委呈报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召开总结会议。
五、工作机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农经站,刘利波同志为办公室主任,陈嘉华同志为副主任,负责开展具体工作,领导小组设七个专项组,工作人员从相关部门抽调。
中共三道河乡委员会
2021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