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党政机构设置
1.党政办公室。主要负责文秘、档案、保密、翻译、综合协调、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制定镇机关各项工作制度并监督落实;负责镇机关效能建设及绩效考核;负责机关、派驻机构、事业机构的综合协调工作,完善和实施对县直部门和派驻机构履职的考核评价机制。
2.党建办公室。主要负责党务、组织、纪检、宣传、机构编制、人事、老干部等工作的规划、管理、协调和监督工作;负责宣传党的各项方针、政策;负责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人大工作;负责政协委员的联络工作;负责组织开展辖区群众的宣传、发动、服务工作;负责辖区社团组织培育、发展和管理;负责群众工作机制的落实,并不断拓展教育服务群众的形式和载体。
3.经济发展办公室。主要负责农业、林业、畜牧、草原、水利、财政、土地、统计、交通、乡村振兴、新型城镇化、村镇建设、扶贫开发、招商引资、项目、一、二、三产业的规划、管理、协调和监督工作;拟定经济发展、产业结构调整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贯彻落实统筹城镇发展、加快推进城镇一体化和乡村振兴工作总体部署和目标任务。
4.社会事务办公室。主要负责政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统战、信访、司法、教育、科技、文化、卫生健康、体育、广播电视、旅游、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社会救助、退役军人、残疾人、红十字会事业的规划、管理、协调和监督工作;负责特殊群体的帮教帮扶、解决群众困难诉求等工作;负责拟定社会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协助做好镇人武部工作。
5.综合执法办公室。主要负责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规划、管理、协调和监督工作;完善基层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机制,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负责拟订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统一的运行管理制度,包括日常工作制度、包片负责制度、巡查上报制度、执法处置制度、执法协调制度、执法案件督办制度等;负责行政执法监督、执法绩效考评;负责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信息系统建设;负责联系协调县直相关行政部门派驻镇执法人员以及镇执法人员在辖区内开展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核定行政编制44名,镇级领导职数依照上级换届批复执行,各办公室负责人由镇党政副职领导兼任,核定机关工勤事业编制2名。
二、所属事业单位
1.农业(畜牧业)发展服务中心。主要负责农业、林业、畜牧、草原、农技、农机、水利、科技等方面的服务工作;协助镇政府制定农业、林业、畜牧业等工作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核定事业编制31名(其中自收自支事业编制11名),经费实行全额预算管理。
2.文体广电旅游服务中心。主要负责文化、宣传、团委、工会、妇联等群团组织工作;体育、广播电视、旅游等方面的服务工作;协助镇政府制定文化、宣传、体育、广播电视、旅游等工作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核定事业编制5名,经费实行全额预算管理。
3.社会保障(民政)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主要负责民政、教育、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社会救助、社会医保、医疗救助、退役军人、残疾人、红十字会等方面的服务工作;协助镇政府制定民政、教育、劳动就业、社会保障、退役军人、残疾人等工作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核定事业编制7名,经费实行全额预算管理。
4.农村合作经济(统计)发展中心(财政所)。主要负责农村经济管理、财务管理等工作;负责农村集体经济,为农村集体经济健康发展提供保障和服务工作;负责镇政府财政预算决算的编制、办理各项收支结算和对账、报账工作;履行统计职责。
核定事业编制10名,经费实行全额预算管理。
5.村镇规划建设发展中心(生态环境工作站)。主要负责国土资源、规划建设、园林绿化、环境保护、交通等方面的服务工作;协助镇政府制定自国土资源、规划建设、园林绿化、生态环境保护、交通等工作的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协助镇政府贯彻落实统筹城镇发展、加快推进城镇一体化工作总体部署和目标任务。
核定事业编制6名,经费实行全额预算管理。
6.综治中心(网格化服务中心)。整合镇现有市场监管、文化市场、农业、城市管理、安全生产等领域站所、行政执法力量和资源,开展市场监管、文化市场、农业、交通运输、环境保护、村容村貌、国土资源、规划建设、安全生产、水利农机、食品药品、住房保障等领域日常执法检查、一般违法案件查处,依法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以镇名义开展执法工作,并接受有关县级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核定事业编制6名,经费实行全额预算管理。
7.综合行政执法队(与综合执法办公室合署办公)。整合现有市场监督、文化市场、农业、城市管理、安全生产、计划生育等领域站所、行政执法力量和资源,开展市场监管、文化市场、农业、交通运输、环境保护、村荣村貌、国土资源、规划建设、安全生产、水利农机、食品药品、住房保障等领域日常执法检查、一般违法案件查出,依法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以镇级名义开展执法工作,并接受有关县级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核定事业编制8名,经费实行全额预算管理。
8、人口和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服务站(与镇卫生院合署办公)。负责宣传党和国家有关计划生育的方针、政策、法律,普及计划生育科学知识,负责开展计划生育技术、优生优育等方面和科技引进推广活动;负责做好地方卫生防疫、地方病防治和公共卫生监督等工作;负责承担妇幼保健技术指导、健康教育的宣传工作。
核定事业编制5名,经费实行全额预算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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