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水河镇党政机构及事业单位机构职能
一、镇党政机构设置
1、党政办公室(与开发区管委会党政办公室合署办公)。负责镇党委、镇政府日常工作,协助区(镇)领导处理机关日常事务;负责文秘、档案、保密、翻译、综合协调、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制定机关各项工作制度并监督落实;负责机关效能建设及绩效考核;负责机关、派驻机构、事业机构的综合协调工作,完善和实施对县直部门和派驻机构履职的考核评价机制。
2、党建办公室。负责区(镇)党务、组织、纪检、宣传、机构编制、人事、老干部、人才引进等工作的规划、管理、协调和监督工作;负责宣传党的各项方针、政策;负责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人大、共青团、工会、妇联等群团组织工作;负责政协委员的联络工作;升国旗、村(社区)考核工作;负责组织开展辖区群众的宣传、发动、服务工作;负责辖区社团组织培育、发展和管理等工作。
3、维稳和社会事务办公室。负责区(镇)政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民族宗教、司法、法治建设、平安创建、流动人口管理和信访工作;组织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调查掌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落实情况;负责“民族团结一家亲”、特殊群体的帮教 帮扶、解决群众困难诉求等工作;负责群众工作机制的落实,并 不断拓展教育服务群众的形式和载体;指导人民调解,化解农村 社会矛盾;调查处理信访事件;提供法律援助、受理信访案件; 协助做好乡镇人武工作。
4、社会事务办公室。负责教育、科技、文化、卫生健康、体育、广播电视、旅游、民政、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社会救助、退役军人、残疾人、红十字会事业的规划、管理、协调和监督工作;负责拟订就业促进政策并贯彻落实,承担人事争议仲裁工作,负责区镇劳动监察、社会保险工作。负责职业技能培训和服务外包人才培训工作;负责拟定社会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5、综合执法办公室。负责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规划、管理、协调和监督工作;完善基层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机制,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负责拟订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统一的运行管理制度,包括日常工作制度、包片负责制度、巡查上报制度、执法处置制度、执法协调制度、执法案件督办制度等;负责行政执法监督、执法绩效考评;负责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信息系统建设;负责联系协调县直相关行政部门派驻镇执法人员以及镇执法人员在辖区内开展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清水河镇行政编制56名(其中人武部7名)、政法专项编制2名(用于司法所)。清水河镇领导班子职数依照自治州党委组织部换届批复执行,与霍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领导班子实行交叉任职。
清水河镇党政机构规格均为副科级,各核定领导职数1名。机关工勤事业编制3名。
二、镇所属事业单位
1、政务服务中心。负责区、镇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工作;负责进驻窗口政务服务事项办理的服务保障,对进驻窗口单位工作人员进行考核、培训,提升政务服务信息化水平;负责对进驻中心事项进行审批资源整合、流程优化重组和提速增效工作。
列公益一类,机构规格相当于副科级,核定事业编制4名,其中领导职数1名,经费实行全额预算管理。
2、综合行政执法队(与镇综合执法办公室合署办公)。整合区、镇现有市场监管、文化市场、农业、城市管理、安全生产、等领域站所、行政执法力量和资源,开展区、镇市场监管、文化市场、农业、交通运输、环境保护、城市管理、村容村貌、国土资源、规划建设、安全生产、水利、农机、食品药品、住房保障等领域日常执法检查、一般违法案件查处,依法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以区(镇)名义开展执法工作,并接受有关县级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机构规格相当副科级,核定事业编制18名,其中领导职数1名,经费实行全额预算管理。
3、农业(畜牧业)发展服务中心(与开发区管委会经济贸易发展局合署办公)。主要负责农业、林业、畜牧、草原、林业、农技、农机、水利、科技等方面的服务工作;协助镇政府制定农业、林业、畜牧业等工作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核定事业编制49名(含自收自支编制19名),经费实行全额预算管理。
4、文体广电旅游服务中心(与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合署办公)。主要负责文化、宣传、体育、广播电视、旅游等方面的服务工作;协助镇政府制定文化、宣传、体育、广播电视、旅游等工作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核定事业编制4名,经费实行全额预算管理。
5、社会保障(民政)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与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合署办公)。主要负责社会保障、民政、教育、劳动就业、社会救助、社会医保、医疗救助、退役军人、残疾人、红十字会等方面的服务工作;协助镇政府制定民政、教育、劳动就业、社会保障、退役军人、残疾人等工作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核定事业编制10名,经费实行全额预算管理。
6、村镇规划建设发展中心(生态环境工作站)(与开发区管委会城镇公共事业服务中心合署办公,业务受开发区管委会建设局指导)。主要负责国土资源、规划建设、园林绿化、交通等方面的服务工作;协助镇政府制定国土资源、规划建设、园林绿化、交通等工作的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协助镇政府贯彻落实统筹城乡发展、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工作总体部署和目标任务。
核定事业编制6名,经费实行全额预算管理。
7、综治中心(网格化服务中心)(与镇维稳和社会治理办 公室合署办公)。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法治建设、平安创建、 网格化管理、人民武装等方面的服务工作;负责群众信访、矛盾 纠纷调解、安置帮教、社区矫正、普法、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 等工作;负责流动人口管理工作,管理指导基层网格员队伍等; 协助镇政府制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法治建设、平安创建、网格 化管理、安全生产等工作的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核定事业编制27名(其中24名用于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 经费实行全额预算管理。
8、人口和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服务站(与镇卫生院合署办公)。 负责宣传党和国家有关计划生育的方针、政策、法律,普及计划 生育科学知识;负责开展计划生育技术、优生优育等方面和科技 引进推广活动;负责做好地方卫生防疫、地方病防治和公共卫生 监督等工作;负责承担妇幼保健技术指导、健康教育的宣传工作。 核定事业编制6名,经费实行全额预算管理。
三、其他事项
(一)镇人武、人大、纪检和工青妇等群团组织按相关法律、 章程设置,其日常工作以及政协委员的联络工作,由党政办公室 和党建办公室承担,指定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
(二)辖区公安分局、公安派出所、中小学、幼儿园、卫生 院现行管理体制不变。
(三)撤销城东社区建设办公室、城西社区建设办公室、城 南社区建设办公室、城北社区建设办公室机构,人员编制划入综 治中心(网格化服务中心),社区居民委员会按社会组织登记管理。
办公地址:清水河镇北京西路12号
办公时间:夏季10:00--14:00 16:00--20:00
冬季 10:00--14:00 15:00--19:00
邮编:835200
办公室负责人:田桂生
联系电话:0999-32922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