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城县***商行涉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权的白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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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霍城)市监(处)字〔2024〕2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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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8日,霍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公安厅食药环犯罪侦查局天山西部分局霍城派出所移交案件线索登记表:该所在摸排线索时,发现霍城县***商行涉嫌销售假酒(伊力特小老窖)的情况。共计购进“伊力老窖”,净含量:250ml;酒精度:46%vol;数量:150瓶,生产批号:20210116-161910508 ;制造者名称: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新疆可克达拉市天山北路619号,目前未销售。经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于4月10日对该批号“伊力老窖”在商标、防伪标识、产品编码、外包装、感观、理化指标等六方面进行了鉴定,其鉴定结论:该批伊力特老窖酒不是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产品,系侵犯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伊力”牌注册商标的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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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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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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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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