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科技有钱公司未建立健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和机制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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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霍城)市监(处)字〔2024〕15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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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8日,执法人员在伊犁******科技有限公司开展食品安全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未建立健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和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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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了《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十条 。依据《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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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责令改正;
2.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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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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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食品有限公司超范围食用食品添加剂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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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霍城)市监(处)字〔2024〕10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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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26日,霍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新疆***食品有限公司开展食品安全检查时发现,该公司配料间内存放复配着色剂9-抹茶色素(5kg/桶,共1桶,生产商:潍坊亚诺食品配料公司,生产日期:20240124,批号:202412402,保质期:12个月),该公司库房内放有本公司生产的抹茶味仙灵棒(150g×15包/件,共165件,生产日期:20240425)。该抹茶味仙灵棒添加的复配着色剂9-抹茶色素食品添加剂中有叶绿素铜钠盐成分,依据《GB 2760-2024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规定,叶绿素铜钠盐不在膨化食品允许使用品种目录中,该公司生产的抹茶味仙灵棒涉嫌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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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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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没收违法生产的抹茶味仙灵棒共165件(371.25kg)。
2.罚款1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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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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