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城县2024年10月和1-10月份生产安全
事故分析
一、10月份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一)总体情况
10月份,我县未发生生产经营性事故。同比起数、同比死亡人数与去年持平。其他工矿商贸、煤矿、建筑、农业机械行业领域均未发生事故(以下简称“事故”)。
(二)各行业领域情况
1.农林牧渔业。未发生生产经营性安全事故,同比持平。
2.采矿业。未发生生产经营性安全事故,同比持平。
3.商贸制造业。未发生生产经营性安全事故,同比持平。
4.建筑业。未发生生产经营性安全事故,同比持平。
5.交通运输业、仓储和邮政业。未发生生产经营性安全事故,同比持平。
表1:霍城县2024年10月各类事故情况汇总表
(括号内为2023年同期数据)
事故分类
|
事故起数
|
死亡人数
|
受伤人数
|
经济损失(万元)
|
备注
|
1.道路交通事故
(公安交警部门与交通部门统计)
|
0
(0)
|
0
(0)
|
0
(0)
|
0
(0)
|
|
与去年同期相比
|
持平
|
持平
|
持平
|
持平
|
|
2.工矿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应急管理局)统计,不含煤矿事故
|
0
(0)
|
0
(0)
|
0
(0)
|
0
(0)
|
|
与去年同期相比
|
持平
|
持平
|
持平
|
持平
|
|
3.煤矿企业事故
(煤炭部门统计)
|
0
(0)
|
0
(0)
|
0
(0)
|
0
(0)
|
|
与去年同期相比
|
持平
|
持平
|
持平
|
持平
|
|
4.农机事故
(农机部门统计)
|
0
(0)
|
0
(0)
|
0
(0)
|
0
(0)
|
|
与去年同期相比
|
持平
|
持平
|
持平
|
持平
|
|
合计
|
0
(0)
|
0
(0)
|
0
(0)
|
0
(0)
|
|
与去年同期相比
|
持平
|
持平
|
持平
|
持平
|
|
二、1-10月事故情况
(一)总体情况
1-10月份,霍城县共发生7起生产经营性安全事故,死亡3人,受伤12人。事故起数较去年同期增长100%,死亡人数较去年同期增长100%,受伤人数较去年同期增长100%。
(二)各行业领域情况(详见表2)
1.农林牧渔业。未发生生产经营性安全事故。
2.采矿业。未发生生产经营性安全事故。
3.商贸制造业。未发生生产经营性安全事故。
4.建筑业。未发生生产经营性安全事故。
5.道路交通运输业。共发生7起生产经营性安全事故,死亡3人,受伤12人。事故起数较去年同期增长100%,死亡人数较去年同期增长100%,受伤人数较去年同期增长100%。
表2:霍城县2024年1-10月各类事故情况汇总表
(括号内为2023年同期数据)
事故分类
|
事故起数
|
死亡人数
|
受伤人数
|
经济损失
(万元)
|
备注
|
1.道路交通事故
(公安交警部门与交通部门统计)
|
7
(1)
|
3
(0)
|
12
(1)
|
0.48
(0.05)
|
|
与去年同期相比
|
+100%
|
+100%
|
+100%
|
+100%
|
|
2.工矿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应急管理局)统计,不含煤矿事故
|
0
(0)
|
0
(0)
|
0
(0)
|
0
(0)
|
|
与去年同期相比
|
持平
|
持平
|
持平
|
持平
|
|
3.煤矿企业事故
(煤炭部门统计)
|
0
(0)
|
0
(0)
|
0
(0)
|
0
(0)
|
|
与去年同期相比
|
持平
|
持平
|
持平
|
持平
|
|
4.农机事故
(农机部门统计)
|
0
(0)
|
0
(0)
|
0
(0)
|
0
(0)
|
|
与去年同期相比
|
持平
|
持平
|
持平
|
持平
|
|
合计
|
7
(1)
|
3
(0)
|
12
(1)
|
0.48
(0.05)
|
|
与去年同期相比
|
+100%
|
+100%
|
+100%
|
+100%
|
|
三、第四季度安全风险研判
(一)道路交通领域
安全风险:一是道路运能逐渐加大,加之年末将至,各行各业普遍进入赶工期、赶进度的收官阶段,煤炭运输、电商物流运输需求旺盛,货运行业迎来高峰期,货车多拉快跑,超速行驶、疲劳驾驶等违法肇事风险突出。二是进入冬季,冷空气活动频繁,区域性寒潮大风、冰雪恶劣天气多发,道路摩擦系数降低、驾驶视线不清,安全风险突出,车辆极易发生侧滑引发交通事故。三是入冬后外出务工人员陆续返乡。农村人流、车流增大,货车、电动车、三轮汽车违法载人、人货混装等隐患突出。
管控措施:一是加大路面执法引导,紧盯一早一晚和夜间时段,加大路面巡逻频次和密度,突出“两客一危一货”车辆管控,严查严管酒醉驾、超速、超载、疲劳驾驶等易肇事肇祸违法行为,切实提高管控质效和用警效率。二是结合冬季群众出行特点,深入推进农村“双违”治理,严查货车、三轮车、电动车违法载人等重点违法行为,加强农村道路管控。三是全面摸排辖区易积雪结冰路段、急弯陡坡、长大下坡路段,积极组织交通部门和管养单位,提前采取联合防范措施,协调做好远端提示绕行和近端分流管控,引导群众合理规划出行。四是强化警示曝光,滚动发布典型事故案例,重点宣传疲劳驾驶、强超强会等违法行为危害后果。深入客运企业开展精准提示,督促驾驶人员安全驾驶。
(二)消防领域
安全风险:一是秋冬季群众性活动大多向室内场所转移,人员密集场所人员明显增多,加之,迎来“双十一”网购消费高峰,仓储场所、物流园区等场所货物流通加大,火灾隐患突出。二是临近年末,各类企业开足马力、满负荷、高强度生产,重大项目提速,火灾风险必然有所攀升。三是火灾随季节转换进入上升期。城乡居民用火用电用气负荷日渐增大,城市家庭、养老院、福利院使用电热毯、电暖器等电器设备取暖以及农村家庭使用火炉、火炕等取暖行为增多,由此带来的火灾风险增加。同时,电动自行车因天气转冷入楼入户现象也会带来潜在火灾风险。
管控措施:一是结合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部署要求,全面牵头统筹推进,指导行业部门履行监管职责。二是督促基层组织开展防火巡查、宣传教育,发动单位开展隐患自查自纠自改。三是深入开展消防知识“五进”活动,组织基层宣传力量开展“面对面”培训和疏散逃生演练,利用各类媒体开展警示提示宣传,提升公众消防安全素养,全面做好全县火灾防控工作。
(三)特种设备领域
安全风险:一是部分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未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制度,个别作业人员还存在未接受定期安全培训、未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的现象。二是受低温、冰雪等极端天气影响,滑雪场客运索道等冬季特种设备易发生故障、造成事故风险。三是随着气温下降,居民使用液化气瓶数量增加,密封、泄露等安全风险增大。四是冬季采暖期,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在温差巨大和寒潮冰冻中易导致脆性失效、密封面泄露等风险,易造成火灾、爆炸、中毒事故风险。
管控措施:一是持续开展特种设备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行动,对于高风险区域和设备,进行专项检查,重点关注设备的运行状态、维护保养记录和安全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二是督促指导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完善特种设备管理制度,细化管理职责,针对高峰期客流量大、设备负荷高的情况,合理调度设备运行,确保设备不超负荷运转。
(四)矿山领域
安全风险:矿山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不到位带来的风险。部分矿山企业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效果不好,防灭火、防治水工作仍然存在探查不清、措施不力、缺乏验证等情况,隐蔽致灾因素引发事故的风险仍然较高。
管控措施:一是监管部门要将矿山企业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情况纳入日常执法检查重点内容,倒逼企业落实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主体责任。二是加强部门沟通协调联动,督促矿山企业对标对表开展全系统建设、全覆盖的自查自改,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自查自改弄虚作假的要严肃处理。三是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对矿山企业负责人、管理人员开展安全警示教育,举一反三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四是督促露天矿山全面开展雨雪天气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建立边坡巡查制度,制定和完善极端天气条件下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严格落实恶劣天气停产撤人措施。
(五)建筑工程领域
安全风险:一是进入第四季度,企业项目容易出现赶工期、抢进度等问题,加之雨水较多,作业面湿滑,安全生产作业风险增加。二是冬季作业区、生活区用气、用电量大幅增加,施工投入大,安全投入相对不足,容易出现安全生产防范措施不到位、高处坠落、物体打击、土方坍塌等事故风险。
管控措施:一是住建部门要严厉打击未取得施工许可擅自施工,转包挂靠、违法分包、出借借用资质,边审查、边设计、边施工,安全费用拨付、使用不到位,随意压缩合理工期和造价,盲目赶工期、抢进度、冒险施工等违法违规行为。二是深入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加强深基坑、高支模、起重机械等危大工程安全管理。重点检查临边洞口等安全防护设施,劳动保护用品、用具佩戴使用,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等“三违”行为,重点强化高处作业、施工用电、有限空间作业、消防安全等方面安全管理。三是严格审查冬季施工项目方案和现场安全措施到位情况,对冬季停工的项目督促做好停工期间消防安全和值班值守工作。
(六)城镇燃气领域
安全风险:一是供暖季到来,进入用气高峰期,管道老化、施工损坏、操作不规范等易发事故风险增加。二是个别餐饮燃气用户存在“双燃料”、连接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软管、未配备熄火保护装置的灶具、未安装燃气泄漏报警装置或安装位置不符合规范要求的行为。三是液化气罐阀门密封不严、软管老化破损、脱落、动物咬噬等,用户日常检测能力不足,群众安全用气意识仍有待提高。
管控措施:一是住建部门要充分发挥牵头作用,深入推进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紧盯重点任务、聚焦关键环节,确保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取得实效。二是燃气公司和用气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全面排查消除隐患,积极推广应用智能调压箱、智能燃气表、安全切断装置、安全型燃气灶具等新技术新产品,不断提升安全水平。三是燃气主管部门要落实燃气安全管理责任,加强燃气安全监管,多措并举推动城市老旧管网改造、安全装置加装、规范瓶装液化气市场等重点工作落实,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全面消除隐患。
(七)危化领域
安全风险:一是第四季度,低温冰冻天气容易造成危险化学品企业管道破裂、冻凝,存水设备设施易发生冻堵,极易造成危险化学品泄漏、爆炸、火灾等事故风险。二是冬季雨雪天气较多,企业在检维修环节涉及的登高、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安全风险加大,部分室内作业场所门窗关闭造成通风不良,泄漏的有毒有害可燃气体在厂房内聚集,可能引发爆炸、火灾和群体中毒等事故风险。三是烟花爆竹销售即将进入旺季,其储存、运输、销售等各个环节的安全风险加剧。
管控措施:一是要加强对危险化学品企业的风险监测和预警,督促企业加强节日期间、低温天气等特殊时段风险研判和防控措施,做好极端天气的应急准备工作。二是突击检查冬季安全生产防冻凝、防泄漏,防火、防爆、防中毒窒息措施落实情况,强化企业隐患整治,严禁设备设施“带病”运行。三是督促企业严格按照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进行管理,落实重大危险源主要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操作负责人包保责任,定期对重大危险源安全生产状况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确保重大危险源安全运行。四是严肃查处烟花爆竹经营、运输、储存等环节非法违法违规行为,配合公安、交通等部门加大对危险化学品运输的监督检查力度。
(八)工贸领域
安全风险:一是天气转冷,需防范工贸企业赶工期、超负荷生产及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带来的安全风险。二是部分小微企业负责人和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淡漠,员工安全培训不到位,生产设施设备简陋,工艺落后,生产粗放,现场管理混乱,“三无”“三违”现象不同程度存在,事故防范能力弱。
管控措施:一是强化停产检维修作业企业的安全风险防控,严格落实“检维修七条”安全措施,加强安全技术交底和现场安全监护。二是督促正常生产企业开展全覆盖、无死角的隐患排查,对危险作业、重大危险源、重大安全隐患管控等关键环节、重点部位,落实落细安全防范措施。三是强化有限空间作业风险防控,重点加强有限空间场所隐患排查。严格落实有限空间作业“十不准”和有限空间救援“十必须”要求,全力防范有限空间事故发生。四是严厉打击企业未批先建、边批边建、超能力生产、擅自改变监测监控装置参数等违法违规行为,采取设备升级改造、自动化控制、联锁、机械防护和能量隔离等手段,消除重大安全隐患,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九)民生领域
安全风险:即将进入冬季,雨雪等极端天气过程增多,群众用煤用气取暖激增,煤炭燃烧不充分,燃气灶具使用不规范,极易引起一氧化碳中毒事件。还有在相对密闭的室内烧烤或者围炉煮茶、烧炭取暖、紧闭门窗用燃气做饭、在密闭的车库或停车闭窗吹空调等等这些行为也很容易引发一氧化碳中毒事故事件,造成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
管控措施:一是各乡镇(中心)、各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对宾馆饭店、厂房库房、学校、社会福利机构和农牧民住宅、施工工地、职工宿舍、自建房、出租房等重点场所开展全面的安全检查,重点排查取暖设施、燃气管线、燃气灶具、排烟管道等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对发现的问题落实整改,实现闭环管理,对不符合条件的设施立即停止使用。二是市监部门要对辖区内经销燃煤炉具、烟囱风斗、燃气灶具、一氧化碳报警器的商家进行全面排查,严厉查处不合格产品,严防不合格设施引发一氧化碳中毒。三是广泛宣传防范一氧化碳中毒安全知识,各乡镇(中心)、各行业主管部门在本辖区、本行业领域等重点部位、重点人群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教育,发放宣传手册和明白卡方式以及利用电视、广播、微信、抖音、快手等多种媒介载体开展防范一氧化碳中毒宣传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