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权责清单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现将霍城县应急管理权责清单进行公布。《霍城县应急管理局权责清单》(2023年版)已经县委编办室务会研究通过。霍城县应急管理局权责事项共141项行政权力(不含子项),其中:行政许可3项,行政确认0项,行政奖励6项,行政给付1项、行政裁决0项、行政处罚88项、行政检查14项,行政强制15项、行政征收0项和其他行政权力14项。具体权责清单内容见附件。
附件:《霍城县应急管理局权责清单》(2023年版)
霍城县应急管理局
2023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