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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澄杯”旅游业发展奖励实施办法
索引号: 11654123MB0U59683-08_E/2021-0107003 公开目录: 部门信息公开 发布日期: 2021-01-07
主题词: 发布机构: 文广电旅游局 文    号:
是否有效:
 

“霍澄杯”旅游业发展奖励实施办法

(补充说明)

霍城县产业发展资金使用指导意见,为了进一步加大旅游援疆力度,创新霍城旅游产业发展机制,提升霍城县旅游品牌,激发相关旅游企业拓展霍城旅游客源市场的积极性,设立2020年度“霍澄杯”旅游奖励基金150万元结合霍城县旅游业发展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文创产品研发与制作。为了进一步做好“文化润疆·旅游兴疆”战略工作,通过文创产品商业性开发,将霍城浓厚的文化历史进行更好的整理,构思搭建更加良性的商品体系,进一步让文化与更加实用的产品进行结合,提升霍城旅游的文化属性,增加霍城旅游的文创附加值,让更多的人能够带走更加有创意、更加有实用价值的霍城文创产品。征集并使用的文创产品,按实际合同价奖励。

申报条件:

1、文创产品研发具有霍城旅游资源特色,设计新颖,设计及制作品类一次性在15种以上;

2、2020年,文创产品项目实施程序完备,有采购手续、设计制作合同等;

二、旅游产业奖励资金

(一)乡村旅游奖励资金。利用旅游资源实施乡村振兴旅游工程,有效整合农村资源,加快发展休闲观光农业、乡村旅游等新业态,发展民俗为主的观光游,开展民俗体验服务,推进乡村旅游来增加旅游收入。

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应具有经营主体及管理团队,经营管理机制完善并从事奖励设置1-10项中的内容,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核算规范,企业资产及经营状况良好。

2、霍城县文旅局执法大队出具2020年度内无投诉、无安全责任事故的报告。

3、开展民俗体验游运营1年以上,且有一定市场营响力。

   4、获得国家级、自治区级荣誉称号的。

(二)旅游商品研发奖。以霍城县旅游特色农产品基础研发具有霍城特色的旅游商品,通过举办“霍城礼物”大赛,征集具有代表性的旅游纪念品、旅游商品及特色食品,推进品牌化经营和产业化发展。

申报条件:根据《霍城礼物文化旅游商品大赛方案》,评选出的旅游商品。

(三)自媒体宣传以霍城县旅游景区、民宿、餐饮为主题,在抖音、快手、火山等自媒体平台发布宣传效果视频,或在抖音、快手、虎牙、映客等自媒体直播平台现场直播。

申报条件:

1、发布作品必须为原创;

2、作品主题鲜明,以霍城县旅游景区、民宿、餐饮宣传为主题

3、作品点击量达15万次(直播观看500真人)奖励0.1万元,点击量达20万次(直播观看800真人)奖励0.3万元,点击量达30万次(直播观看1000真人)奖励0.5万元。点击量达1000万奖励1万元。点击量达5000万奖励1.5万元。

(四)火车专列奖外旅行社或单位通过“火车专列”以霍城县为旅游目的向霍城输送旅游团队的按照每趟专列奖励2万元。

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管理机制完善并从事奖励设置1-10项中的内容,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核算规范,企业资产及经营状况良好

2、2020年度内无投诉、无安全责任事故

3、每列次人数须在300人以上(含300人),在霍城县境内3个(含3个)以上景区凭据,县内酒店住宿一晚(含1晚)。

(五)突出贡献奖组织县外旅行社或单位向霍城输送旅游团队。

申报条件

1、正常经营一年以上;

2、申报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管理机制完善并从事奖励设置1-10项中的内容,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核算规范,企业资产及经营状况良好

3、2020年度内无投诉、无安全责任事故

4、2020年度累计游客量达到3000人次以上,一次性奖励3万元,达到1500人至3000人,奖励1万元,达到1000人次至1499人次,一次性奖励0.5万元。

(六)创新优胜奖以霍城县为旅游目的地,组织各种主题游的旅行社或单位给予奖励,如:亲子游、援友会、夕阳红、自驾游等游乐活动;或在霍城县景区内自主承办各类节庆活动的;车辆25台以上,或人数在70人以上,奖励0.35万元;车辆50台以上,且人数在150人以上,奖励1万元,车辆80台以上,且人数在350人以上,奖励3万元。

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管理机制完善并从事奖励设置1-10项中的内容,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核算规范,企业资产及经营状况良好

2、2020年度内无投诉、无安全责任事故

(七)优秀景区营销“优秀景区营销奖”包括霍城县内所有4A级景区,按景区年度接待游客总人数的前四名,根据排名一次性奖励10万元、8万元、6万元、2万元。

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管理机制完善并从事奖励设置1-10项中的内容,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核算规范,企业资产及经营状况良好

2、霍城县文旅局执法大队出具2020年度内无投诉、无安全责任事故的报告;

3、4A级旅游景区,并全年正常营业的景区;

(八)优秀星级酒店“优秀星级酒店”包括霍城县内所有星级酒店。星级酒店年度累计接待旅游团队1000人以上的一次性奖励1万元,达到500人一次性奖励0.5万元。

申报条件

1、正常经营一年以上;

2、申报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管理机制完善并从事奖励设置1-10项中的内容,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核算规范,企业资产及经营状况良好

3、霍城县文旅局执法大队出具2020年度内无投诉、无安全责任事故的报告;

4、必须是星级酒店,且旅游团队接待在1000人以上;

5、鼓励解决贫困户就业的企业。

(九)优秀农家乐星级农家乐年度累计接待旅游团队1500人以上的一次性奖励2万元,接待旅游团队1000人以上奖励1万元。2020年解决困难群众就业人数较多,常年正常营业的奖励0.5万元。2020年新申报星级农家乐并审核评定的,一次性奖励2万元。

申报条件

1、正常经营一年以上;

2、申报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管理机制完善并从事奖励设置1-10项中的内容,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核算规范,企业资产及经营状况良好

3、霍城县文旅局执法大队出具2020年度内无投诉、无安全责任事故的报告;

6、鼓励解决贫困户就业的农家乐。

三、申报程序

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每年11月30日前向霍城县文旅局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经霍城县文旅局江阴援霍工作组产业办确定,按有关程序报批后进行拨付。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当年度申报资格

1、年度内零投诉或者恶性投诉事件的发生

2、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

3、存在弄虚作假、骗取奖励资金行为的。

霍城县文旅局江阴援霍工作组产业办共同建立奖励资金管理绩效评价制度,对奖励项目的经营管理水平、单位财务管理状况、财务信息质量等情况进行跟踪管理和检查。

江阴援霍工作组产业办(扶贫办)对同一项目的奖励坚持就高原则,不予重复奖励。如发现弄虚作假、骗取资金的行为,将收回所有资金。情节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

本办法在具体应用中产生的相关问题,由霍城县文旅局江阴援霍工作组责解释。

本办法自20201月1日起试行,有效期暂定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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