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澄杯”旅游业发展奖励实施办法
(补充说明)
霍城县产业发展资金使用指导意见,为了进一步加大旅游援疆力度,创新霍城旅游产业发展机制,提升霍城县旅游品牌,激发相关旅游企业拓展霍城旅游客源市场的积极性,设立2020年度“霍澄杯”旅游奖励基金150万元,结合霍城县旅游业发展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文创产品研发与制作。为了进一步做好“文化润疆·旅游兴疆”战略工作,通过文创产品商业性开发,将霍城浓厚的文化历史进行更好的整理,构思搭建更加良性的商品体系,进一步让文化与更加实用的产品进行结合,提升霍城旅游的文化属性,增加霍城旅游的文创附加值,让更多的人能够带走更加有创意、更加有实用价值的霍城文创产品。征集并使用的文创产品,按实际合同价奖励。
申报条件:
1、文创产品研发具有霍城旅游资源特色,设计新颖,设计及制作品类一次性在15种以上;
2、2020年,文创产品项目实施程序完备,有采购手续、设计制作合同等;
二、旅游产业奖励资金
(一)乡村旅游奖励资金。利用旅游资源实施乡村振兴旅游工程,有效整合农村资源,加快发展休闲观光农业、乡村旅游等新业态,发展民俗为主的观光游,开展民俗体验服务,推进乡村旅游来增加旅游收入。
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应具有经营主体及管理团队,经营管理机制完善并从事奖励设置1-10项中的内容,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核算规范,企业资产及经营状况良好。
2、霍城县文旅局执法大队出具2020年度内无投诉、无安全责任事故的报告。
3、开展民俗体验游运营1年以上,且有一定市场营响力。
4、获得国家级、自治区级荣誉称号的。
(二)旅游商品研发奖。以霍城县旅游特色农产品为基础,研发具有霍城特色的旅游商品,通过举办“霍城礼物”大赛,征集具有代表性的旅游纪念品、旅游商品及特色食品,推进品牌化经营和产业化发展。
申报条件:根据《霍城礼物文化旅游商品大赛方案》,评选出的旅游商品。
(三)自媒体宣传奖。以霍城县旅游景区、民宿、餐饮为主题,在抖音、快手、火山等自媒体平台发布宣传效果视频,或在抖音、快手、虎牙、映客等自媒体直播平台现场直播。
申报条件:
1、发布作品必须为原创;
2、作品主题鲜明,以霍城县旅游景区、民宿、餐饮宣传为主题;
3、作品点击量达15万次(直播观看500真人)奖励0.1万元,点击量达20万次(直播观看800真人)奖励0.3万元,点击量达30万次(直播观看1000真人)奖励0.5万元。点击量达1000万次的奖励1万元。点击量达5000万次的奖励1.5万元。
(四)火车专列奖。县内外旅行社或单位通过“火车专列”以霍城县为旅游目的向霍城输送旅游团队的,按照每趟专列奖励2万元。
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管理机制完善并从事奖励设置1-10项中的内容,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核算规范,企业资产及经营状况良好;
2、2020年度内无投诉、无安全责任事故;
3、每列次人数须在300人以上(含300人),在霍城县境内3个(含3个)以上景区凭据,县内酒店住宿一晚(含1晚)。
(五)突出贡献奖。组织县外旅行社或单位向霍城输送旅游团队。
申报条件:
1、正常经营一年以上;
2、申报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管理机制完善并从事奖励设置1-10项中的内容,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核算规范,企业资产及经营状况良好;
3、2020年度内无投诉、无安全责任事故;
4、2020年度累计游客量达到3000人次以上,一次性奖励3万元,达到1500人至3000人,奖励1万元,达到1000人次至1499人次,一次性奖励0.5万元。
(六)创新优胜奖。以霍城县为旅游目的地,组织各种主题游的旅行社或单位给予奖励,如:亲子游、援友会、夕阳红、自驾游等游乐活动;或在霍城县景区内自主承办各类节庆活动的;车辆25台以上,或人数在70人以上,奖励0.35万元;车辆50台以上,且人数在150人以上,奖励1万元,车辆80台以上,且人数在350人以上,奖励3万元。
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管理机制完善并从事奖励设置1-10项中的内容,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核算规范,企业资产及经营状况良好;
2、2020年度内无投诉、无安全责任事故;
(七)优秀景区营销奖。“优秀景区营销奖”包括霍城县内所有4A级景区,按景区年度接待游客总人数的前四名,根据排名一次性奖励10万元、8万元、6万元、2万元。
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管理机制完善并从事奖励设置1-10项中的内容,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核算规范,企业资产及经营状况良好;
2、霍城县文旅局执法大队出具2020年度内无投诉、无安全责任事故的报告;
3、4A级旅游景区,并全年正常营业的景区;
(八)优秀星级酒店。“优秀星级酒店”包括霍城县内所有星级酒店。星级酒店年度累计接待旅游团队1000人以上的一次性奖励1万元,达到500人一次性奖励0.5万元。
申报条件:
1、正常经营一年以上;
2、申报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管理机制完善并从事奖励设置1-10项中的内容,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核算规范,企业资产及经营状况良好;
3、霍城县文旅局执法大队出具2020年度内无投诉、无安全责任事故的报告;
4、必须是星级酒店,且旅游团队接待在1000人以上;
5、鼓励解决贫困户就业的企业。
(九)优秀农家乐。星级农家乐年度累计接待旅游团队1500人以上的一次性奖励2万元,接待旅游团队1000人以上奖励1万元。2020年解决困难群众就业人数较多,常年正常营业的奖励0.5万元。2020年新申报星级农家乐并审核评定的,一次性奖励2万元。
申报条件
1、正常经营一年以上;
2、申报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管理机制完善并从事奖励设置1-10项中的内容,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核算规范,企业资产及经营状况良好;
3、霍城县文旅局执法大队出具2020年度内无投诉、无安全责任事故的报告;
6、鼓励解决贫困户就业的农家乐。
三、申报程序
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需每年11月30日前向霍城县文旅局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经霍城县文旅局、江阴援霍工作组产业办确定,按有关程序报批后进行拨付。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当年度申报资格
1、年度内零投诉或者无恶性投诉事件的发生;
2、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
3、存在弄虚作假、骗取奖励资金行为的。
霍城县文旅局、江阴援霍工作组产业办共同建立奖励资金管理绩效评价制度,对奖励项目的经营管理水平、单位财务管理状况、财务信息质量等情况进行跟踪管理和检查。
江阴援霍工作组产业办(扶贫办)对同一项目的奖励坚持就高原则,不予重复奖励。如发现弄虚作假、骗取资金的行为,将收回所有资金。情节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
本办法在具体应用中产生的相关问题,由霍城县文旅局、江阴援霍工作组责解释。
本办法自2020年1月1日起试行,有效期暂定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