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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澄杯”旅游业发展奖励实施办法
索引号: 11654123MB0U59683-02_Z/2020-0623001 公开目录: 部门信息公开 发布日期: 2020-06-23
主题词: 发布机构: 文广电旅游局 文    号:
是否有效:
 

根据新疆伊犁州《关于积极化解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促进旅游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的总体要求,为进一步加大旅游援疆力度,新霍城旅游产业发展机制,提升霍城县旅游品牌,激发相关旅游企业拓展霍城旅游客源市场的积极性经霍城县人民政府和江阴市对口支援新疆霍城县前方工作组商定,结合霍城县旅游业发展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奖项设置和奖励标准:

  (一)旅游产品设计

以霍城县旅游特色产品基础举办“霍城礼物”大赛,征集具有代表性的旅游纪念品、旅游商品及特色食品,推进品牌化经营和产业化发展。同时征集“霍城礼物”包装设计,提升品牌整体形象。

旅游产品设计入围奖若干名,奖1000元/名,设计征用奖1名,奖励5000元。

(二自媒体宣传

以霍城县旅游景区、民宿、餐饮主题在抖音、快手、火山等自媒体平台发布宣传效果视频,或在抖音、快手、虎牙、映客等自媒体直播平台现场直播。点击量达1万次(直播观看200真人)奖励1000元,点击量达3万次(直播观看500真人)奖励3000元,点击量达5万次(直播观看800真人)奖励5000元。

(三)“火车专列奖”

旅行社或单位通过“火车专列”霍城县旅游目的向霍城输送旅游团队的。每列次奖励人民币1.5万元;一年内累计组织接待3列的,另奖励0.5万元

(四)团队贡献奖

组织县外旅行社或单位向霍城输送旅游团队2020年度累计游客量达到10000人次以上,一次性奖励3万元,达到5000人以上,奖励1.5万元;

(五)“创新优胜奖”

以霍城县为旅游目的地,组织各种主题游的旅行社给予奖励:亲子游、援友会、夕阳红、自驾游等游乐活动车辆25 台以上,或人数在70 人以上,奖励0.3万元;车辆50 台以上,且人数在150 人以上,奖励0.5万元;

(六)“景区营销

“景区营销包括霍城县内所有A级景区,景区年度接待旅游团队2万人一次性奖励2万元

(七)“优秀星级酒店”

“优秀星级酒店”包括霍城县内所有星级酒店星级酒店年度累计接待旅游团队4000人以上的一次性奖励1万元

(八)“优秀农家乐” 

星级农家乐年度累计接待旅游团队15000人以上的一次性奖励2万元;接待旅游团队10000人以上的一次性奖励1.5万元;

第二条、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管理机制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核算规范,企业资产及经营状况良好。

2、旅游产品设计,需提供征集的产品及设计样稿;自媒体宣传,需通过自媒体软件相关视频及截图等相关依据;“火车专列奖”团队贡献奖“创新优胜奖”,必须出具霍城旅游出团单、在霍城县境内住宿一晚(含1晚)酒店凭证、霍城境内3个(含3个)以上景区凭据,“火车专列奖”人数须在300人以上(含300人)“景区营销“优秀农家乐”“优秀星级酒店”出具与2020年度旅行社的结算凭据、出具霍城县文旅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消费者协会等相关单位确认的2020年度内无投诉、无安全责任事故的报告。

第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当年度申报资格:

(一)本年度内有投诉或者恶性投诉事件的发生

(二)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

(三)存在弄虚作假、骗取奖励资金行为的。

 

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需11月30日前向霍城县文旅局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联系人: 麦地娜    0999-7859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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