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城县各道路运输行业经营业户及车主:
为切实强化道路运输经营和运输车辆管理,消除安全隐患问题,确保道路运输安全,决定对年审逾期的运输车辆进行数据清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六十条、《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道路运输车辆年度审验办法》(新交运[2016]30号)二十六条等规定、霍城县交通运输局依法对未按规定进行年度审验的新F21922、新F59107等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车辆、注销其《道路运输证》;请涉及的企业及个体经营业户积极前来审验、超法律规定期限将予以注销。
霍城县交通运输局
2024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