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城县各道路运输行业经营业户及车主:
为切实强化道路运输经营和运输车辆管理,消除安全隐患问题,确保道路运输安全,决定对连续两年未参加年审的运输车辆进行数据清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六十条、《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道路运输车辆年度审验办法》(新交运〔2016〕30号)二十六条等规定,霍城县交通运输局依法对两年以上未按规定进行年度审验的新F19725、新F56052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车辆,注销其《道路运输证》;同步发布逾期未审验车辆台账,请涉及的企业及个体经营业户积极前来审验,超法律规定期限将予以注销。
公告期限为7日(截止2023年8月18日)
附件1、两年未审验道路货运车辆明细清单
霍城县交通运输局
2023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