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观念,让党的惠民惠农政策有效落实,确保每一分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都用到群众身上,现对生态护林员补贴资金公告如下。
政策依据
《关于开展2020年度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选聘(续聘)工作的通知》(新林资发[2020]75号)。
补助对象
对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就地转成生态护林员。
补助标准
依据上级文件相关规定和要求,全县生态护林员实行定额补助,全县统一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0000元(含意外伤害保险),每月833.3元按季度由财政打卡直发。
发放方式
“一卡通”打卡发放,并发送免费通知信息。
霍城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1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