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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伊犁州霍城县林业和草原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索引号: 11654123010344974-06_B/2021-0517004 公开目录: 机构职能 发布日期: 2020-08-14
主题词: 发布机构: 林业和草原局 文    号:
是否有效:
 

附件:

新疆伊犁州霍城县林业和草原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预算绩效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专业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部门决算报表(见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部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负责全县林业产业及其生态建设和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起草县域林业发展政策,拟订相关中长期规划和年度生产指导性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森林资源、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湿地和沙化土地的调查;承担全县林业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二)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县造林绿化、林果业产业建设等工作。制定全县造林绿化的指导性计划,拟订相关标准、规程并监督执行;负责造林、营林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各类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组织开展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及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承担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三)承担全县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监督管理的责任。编制全县森林采伐限额并监督执行,监督检查林木凭证采伐、运输;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指导实施,按照管理权限审核、审批林地的征用、占用;组织实施森林、林木、林地的登记造册、确权发证和林权变更登记。(四)负责全县林业系统自然保护区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大西沟野生樱桃李、湿地保护区的规划、建设与管理;执行湿地保护的有关国家标准和规定;拟订湿地保护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湿地的合理开发利用。(五)组织开展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及平原天然林、河谷次生林的恢复发展工作;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县防沙治沙工作。拟订全县防沙治沙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沙化土地的合理利用;组织、指导沙尘灾害应急处置。(六)组织、指导和监督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负责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采集、驯养繁殖的初审上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或其产品的经营利用;依法实施森林、湿地、荒漠化和陆生野生动物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七)负责林木种苗和商品林的培育管理;组织指导各类林业基地及工程项目的建设,指导林业工作站等基层林业工作机构的建设和管理。(八)承担推进全县林业改革,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责任。拟订集体林权制度等重大林业改革意见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和林权流转,指导林权纠纷调处和林地承包合同纠纷仲裁;组织、指导和监督退耕还林工作。(九)承担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县森林防火工作的责任。组织开展全县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和森林植物及其产品的检疫工作;组织、协调、指导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建设工作;指导监督全县森林公安、林政管理、林业检疫工作及其队伍建设。(十)认真执行国家、自治区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经济调节政策和生态补偿制度;负责管理县级林业资金并监督全县林业资金的使用;管理县级国有林业资产;审核重点林业建设项目;提出林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和县级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负责全县林业统计工作。(十一)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林果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起草县域有关林果业发展的技术规程和标准,并监督执行;组织编制全县林果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指导林果业的生产经营、林果业灾害综合防控体系建设。组织指导林业科技、林业技术培训和技术考核工作;指导全县林业队伍建设。(十二)配合县绿化委员会组织开展适龄公民义务植树活动;负责全县义务植树活动日常工作的开展。(十三)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新疆伊犁州霍城县林业和草原局2019年度,实有人数72人,其中:在职人员72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0人。

从部门决算单位构成看,新疆伊犁州霍城县林业和草原局部门决算包括:新疆伊犁州霍城县林业和草原局决算。

第二部分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本年收入2942.5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696.28万元,增长31%,主要原因是:本年项目资金增加,草原站和监理所机构改革,人员转隶增加,职工工资正常晋升。本年支出2516.3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453.54万元,增长136.76%,主要原因是:本年项目资金增加,草原站和监理所机构改革,人员转隶增加,职工工资正常晋升。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本年收入2942.5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507.38万元,占85.21%;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435.17万元,占14.79%。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本年支出2516.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99.6万元,占59.59%;项目支出1016.75万元,占40.41%;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2507.3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62.61万元,增长11.70%。主要原因是:本年项目资金增加,草原站和监理所机构改革,人员转隶增加,职工工资正常晋升。财政拨款支出2073.2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010.45万元,增长95.07%,主要原因是:本年项目资金增加,草原站和监理所机构改革,人员转隶增加,职工工资正常晋升。

与年初预算数相比情况:财政拨款收入年初预算数1087.88万元,决算数2507.38万元,预决算差异率130.48%,主要原因是:本年项目资金增加,草原站和监理所机构改革,人员转隶增加,职工工资正常晋升。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1087.88万元,决算数2073.25万元,预决算差异率90.58%,主要原因是:本年项目资金增加,草原站和监理所机构改革,人员转隶增加,职工工资正常晋升。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73.25万元。按功能分类科目项级科目公开,其中:

208050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1.95万元;

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3.98万元;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11.44万元;

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2.64万元;

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25.83万元;

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40.35万元;

2110499其他自然生态保护支出36.52万元;

2110602退耕现金441.18万元;

2110699其他退耕还林支出185.03万元;

2130101行政运行14.46万元;

2130104事业运行21.01万元;

2130108病虫害控制7.80万元;

2130119防灾救灾11.63万元;

2130135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5.77万元;

2130201行政运行299.24万元;

2130204事业机构220.43万元;

2130205森林培育31.41万元;

2130206技术推广与转化78.17万元;

2130209森林生态效益补偿144.95万元;

2130212湿地保护57.02万元;

2130213执法与监督4.77万元;

2130217防沙治沙150.49万元;

2130227贷款贴息20.50万元;

2130234防灾减灾60.18万元;

2130299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10.00万元;

2210201住房公积金76.52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56.5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036.42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

公用经费20.08万元,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5.47万元,比上年减少0.61万元,降低10.11%,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减经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降低)0%,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89万元,占89.42%,比上年减少0.81万元,降低14.24%,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减经费;公务接待费支出0.58万元,占10.58%,比上年增加0.2万元,增长51.55%,主要原因是本年接待人数增多。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开支内容包括:无。单位全年安排的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8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8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开支内容包括燃油维修。公务用车购置数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17辆。

公务接待费0.58万元,开支内容包括食宿。单位全年安排的国内公务接待12批次,60人次。

与年初预算数相比情况: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50.58万元,决算数5.47万元,预决算差异率-89.19%,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减经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0万元,决算数0万元,预决算差异率0%,主要原因是:无差异;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数0万元,决算数0万元,预决算差异率0%,主要原因是:无差异;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数50万元,决算数4.89万元,预决算差异率-90.22%,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减经费公务接待费预算数0.58万元,决算数0.58万元,预决算差异率0%,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本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新疆伊犁州霍城县林业和草原局(事业单位)日常公用经费20.08万元,比上年减少9.92万元,降低33.05%,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减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9年12月31日,单位共有房屋3915(平方米),价值182.08万元。车辆17辆,价值277.15万元,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1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13辆,其他用车主要是:一般公务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预算绩效的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2019年度开展预算绩效评价项目3个,共涉及资金1506.81万元。预算绩效管理取得的成效:。发现的问题及原因:部分乡镇退耕地验收不合格,达不到兑现标准,暂停兑现。督促退耕户进行补植,待补植验收合格后予以兑现。下一步改进措施:高度重视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工作,积极探索和建立一套与预算管理相结合、多渠道应用评价结果的有效机制,着力提高绩效意识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同时,将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自评报告进行公开,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具体项目自评情况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19年度)

项目名称

完善和新一轮退耕还林政策补助

主管部门

伊犁州林业和草原局

实施单位

霍城县林业和草原局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159.12

159.12

145.0431

10

91%

9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159.12

159.12

145.0431

上年结转资金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兑现完善退耕还林和新一轮退耕还林补助面积7346.7亩,兑现补助资金159.12万元

完成兑现退耕还林补助面积6505.9亩,兑现补助资金145.0431万元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

指标值

实际

完成值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指标1:兑现完善退耕还林和新一轮退耕还林(第五年)补助面积(亩)

7346.7

6505.9

5

4

不合格面积840.8亩,计划于2020年进行补植补造

指标2:兑现完善退耕还林和新一轮退耕还林(第五年)补助资金(万元)

159.12

145.0431

5

4

因地块验收不合格暂时扣发补贴,待补植补造验收合格后再兑现

质量指标

指标1:退耕还林林地保存率需达到80%的面积(亩)

7346.7

6505.9

10

9

840.8亩保存率低于70%,计划于2020年进行补植补造

指标2:退耕还林验收合格率

100%

88.6%

10

9

不合格面积840.8亩,计划于2020年进行补植补造

时效指标

指标1:补助资金兑现完成率

100%

91%

10

9

因地块验收不合格暂时扣发补贴,待补植补造验收合格后再兑现

成本指标

指标1:完善退耕还林补助标准(元/亩)

90元

90元

5

5

指标2:新一轮退耕还林补助(第五年)标准(元/亩)

400元

400元

5

5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

指标

指标1:增加退耕户经济收入

≥0.2万元

≥0.2万元

10

10

社会效益

指标

指标1:提高人民群众和生活水平,林区社会得到稳定(是否明显)

5

5

指标2:项目周边群众森林保护意识(是否增强)

5

5

生态效益

指标

指标1:森林生态环境改善情况(是否明显)

5

5

可持续影响指标

指标1:推动林业可持续发展(是否)

5

5

满意度

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指标1:补贴政策宣传满意度(%)

≥90%

≥90%

10

10

总分

100

95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19年度)

项目名称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补助

主管部门

伊犁州林业和草原局

实施单位

霍城县林业和草原局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168.93

162.17

10

96%

9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168.93

162.17

96%

上年结转资金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完成管护面积26.24亩,完成兑现补助资金168.93万元

完成管护面积26.24亩,完成兑现补助资金162.17万元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

指标值

实际

完成值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指标1:国有国家级公益林管护(万亩)

26.24

26.24

10

10

指标2:;国有、集体和个人所有国家级公益林管护面积(万元))

168.93

162.17

10

9

管护任务未完成,完成后兑付。

质量指标

指标1:公益林管护奖励实施情况

100%

95%

5

4

管护任务未完成,完成后兑付。

指标2:林业国家级公益林管护区任务完成情况

≥90%

≥90%

5

5

时效指标

指标1:森林生态效益当前任务完成

100%

95%

10

9

管护任务未完成。

成本指标

指标1::国家级公益林中央财政补助标准(元/亩)

10.15元

10.15元

10

10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指标1:国家级公益林构建稳定森林生态(是否增强)

10

10

社会效益

指标

指标1:带动就业人员

35

35

5

5

指标2:项目周边群众森林保护意识(是否增强)

5

5

生态效益

指标

指标1:森林生态环境改善情况(是否明显)

2.5

2.5

指标2:国家级公益林生态改善情况(是否明显)

2.5

2.5

可持续影响指标

指标1:推动林业可持续发展(是否)

5

5

满意度

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指标1:国家级公益林管护员的满意度

≥90%

≥90%

5

5

指标2:国家级公益林管护宣传政策满意度

≥90%

≥90%

5

5

总分

100

97

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自评表

2019年度)

部门名称

霍城县林业和草原局

年度
主要
任务

任务名称

主要内容

预算金额(万元)

实际执行(万元)

总额

财政拨款

其他资金

总额

财政拨款

其他资金

基本支出

“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从严控制非急需、非刚性支出” 

892.39

892.39

892.39

892.39

项目支出

1、兑现完善退耕还林补助面积16126.6亩,兑现补助资金159.12万元2、完成管护面积26.24亩,完成兑现补助资金168.93万元

328.05

328.05

307.2131

307.2131

金额合计

1220.44

1220.44

1199.6031

1199.6031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年度
总体
目标

目标1:抓好林业重大投资项目建设,加强项目资金的全过程监督管理。

目标2:切实加强生态建设和保护,坚持“突出重点,优化布局,稳定规模”,稳步推进林业生态建设。

目标3: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和灾害防控,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建立健全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目标责任制,保护、改善和提高现存森林的生态环境,可以优化林分结构,改善林木生长环境,促进林木生长发育,缩短培育周期,确保森林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的发挥。提高林木利用价值,提高森林的稳定性和抗逆性。

林业重大投资项目建设顺利进行,项目资金的全过程监督管理。

生态造林建设增加,造林种植黄元帅达8000亩,稳步推进林业生态建设。

森林资源保护面积达20万亩和灾害防控监测达8万亩,将枯死树木采伐,改善林木生长环境,促进林木生长发育,缩短培育周期,确保森林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的发挥。提高林木利用价值,提高森林的稳定性和抗逆性。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指标1:编制人数

93

72

指标2:实有人数

104

104

指标3:在职人数

72

72

指标4:退休人数

32

32

质量指标

指标1:确保单位系统人员工资发放

100%

100%

指标2:确保单位系统人员医疗保险缴纳

100%

100%

指标3:确保单位系统人员养老保险缴纳

100%

100%

指标4:确保单位系统人员住房公积金缴纳

100%

100%

时效指标

指标1:预算指标拨付及时率

100%

100%

指标2:办理在职人员社保缴费及公积金时间

计划审批后及时缴纳

按照缴纳 

指标3:资金在规定时间内支付到位率

100%

100% 

成本指标

指标1:工资福利支出

857.87

857.87

指标2:商品和服务支出

26.21

26.21

指标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7.81

 7.81

社会效益
指标

指标1:协调各方力量加大救助能力水平

不断提升

不断提升

可持续影响
指标

指标1:以转职能、优服务为立足点,全面提升行业治理水平

明显提高

明显提高

满意度
指标

满意度指标

指标1:干部职工满意度

≥95%

100%

指标2:社会公众满意度

≧95%

97%

第三部分专业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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