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城县人民政府关于统一行使行政复议
职责有关事项的通告
根据《伊犁哈萨克自治州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方案》《伊犁哈萨克自治州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任务分工方案》的精神,现将霍城县人民政府统一行使行政复议职责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2022年1月1日起,除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税务、金融和国家安全机关外,霍城县人民政府统一行使本级行政复议职责,其他部门不再受理本级行政复议事项。
二、2022年1月1日前,政府部门受理尚未办结的行政复议案件由原部门办结,引起的行政诉讼案件由原部门办理应诉事项,有关案件档案资料由原部门按照规定归档管理。
三、霍城县人民政府统一管辖以本级人民政府派出机关、本级人民政府部门及其派出机构、下一级人民政府以及有关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并以本级人民政府名义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四、霍城县司法局作为本级人民政府的行政复议机构,依法办理本级人民政府行政复议事项。
五、2021年12月30日前,各级行政机关应当明确告知行政相对人改革后的行政复议机关。
六、《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修改后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七、霍城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机构、地址及咨询联系电话。
霍城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机构:霍城县司法局
地 址:水定镇新城区水定路1号
联系电话:0999-7851609
霍城县及各乡镇(中心)人民政府
行政复议机构代办点和联系电话
1.霍城县政府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3031825
2.水定镇司法所 联系电话:7851556
3.兰干镇司法所 联系电话:7851076
4.惠远镇司法所 联系电话:7768824
5.清水河镇司法所 联系电话:7859056
6.芦草沟镇司法所 联系电话:7859202
7.萨尔布拉克镇司法所 联系电话:7859115
8.三宫乡司法所 联系电话:7768124
9.大西沟乡司法所 联系电话:7768028
10.三道河乡司法所 联系电话:7856606
11.良繁中心 联系电话:7768318
霍城县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