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落实各级各类学生资助政策、确保广大学子安心入学,现将霍城县2024年实施的有关高等职业院校及疆内外普通高校学生资助政策及办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援疆资金资助疆内外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生补助
(一)疆内援疆助学金
1.资助对象:在疆内普通高校就读的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因病因灾等严重突发事故致贫户“三类户”家庭应届、历届本科生、专科生和预科生。
2.资助标准:每生每年3000元。
3.申请所需材料:
(1)《援疆助学金疆内普通高校新疆籍学生申请表》(需高校盖章);
(2)村委会出具“三类户”家庭学生证明。(村委会、乡镇、乡村振兴局盖章);
(3) 户口本复印件(户主页+学生本人页);
(4)学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5)学生银行卡复印件 (须提供中国工商银行办理的银行卡并把开户行号及开户行名称在复印件备注清楚);
(6)应届生:录取通知书复印件 历届生:学生证复印件,或在校表现证明、或就读证明。
4.材料提交地点:霍城县教育局资助管理中心330室。
5.材料提交时间:7月1日—10月20日。
(二)疆外援疆助学金
1. 资助对象:霍城籍内地普通高校就读的农村原建档立卡困难家庭学生、城镇低保家庭学生(含农村低保家庭)、孤儿、烈士、伤残军人家庭本科生、专科生和预科生。
2.资助标准:每生每年6000元。
3.申请所需材料:
(1)《援疆助学金内地普通高校新疆籍学生申请表》(需高校、霍城县乡村振兴局、或民政局等相关部门盖章);
(2) 户口本复印件(户主页+学生本人页及家庭享受低保成员页);
(3)学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4)学生银行卡复印件 (须提供中国工商银行办理的银行卡并把开户行号及开户行名称在复印件备注清楚);
(5)应届生:录取通知书复印件 历届生:学生证复印件,或在校表现证明、或就读证明。
4.材料提交地点:霍城县教育局资助管理中心330室。
5.材料提交时间:7月1日—10月20日。
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一)申请条件
1.户籍: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霍城县;
2.学籍:被全日制本科、高职、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
3.信用: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4.家庭情况:家庭经济困难,家庭所能获得收入不足以支持学生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5.其他:当年没有获得其他国家助学贷款。
(二)贷款额度及用途: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高专学生)、预科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6000元。全日制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申请贷款额度上限为20000元。
注:如遇国家政策调整,将按最新政策执行。
(三)贷款期限:最长贷款期限: 剩余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在读期间免息,毕业之后开始计算利息)
(四)共同借款人条件:
1.要求:原则上应为借款学生的父母;如果借款学生父母由于残疾、患病等特殊情况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的,可由借款学生其他近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如借款学生为孤儿,共同借款人则为其他法定监护人,或是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年龄:如共同借款人不是借款学生父母时,其年龄原则上在25-60周岁以内:续贷时,如未更换共同借款人,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共同借款人为学生父母时,不做年龄限制;
3.户籍: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霍城县;
4.其他:未结清所贷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高校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不能作为其他借款学生的共同借款人。
(五)申请时间:7月15日-10月10日。
(六)办理地点:霍城县教育局资助管理中心330室。
(七)注意事项:办理贷款事宜的学生每年登录学生在线系统更新信息,以便办理续贷和还款。
【谨防诈骗】
另外,在开学季,经常会发生假冒发放奖助学金、刷单返利、投资理财,以及假扮公检法、冒充客服、给学生发短信、打电话、加微信或QQ等形式的电信、网络诈骗。如果收到疑似诈骗短信、电话、微信等,请各位同学一定要擦亮眼睛,不要泄露个人信息,不向陌生人转账,及时与老师、家长沟通,或者及时联系警方,以免上当受骗。
联系电话:办公室0999—3026921彭老师:13779517808 马老师:13579738683 艾老师15292762980
霍城县教育局
2024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