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教育局机关各科室工作职责》的通知
县直各中小学(园)、各乡镇中心学校、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机关各科室:
为进一步规范教育局机关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明确职责、强化责任担当,推进各项工作扎实开展,经教育局党委研究,决定对各科室工作职责进行梳理和调整,望各科室严格执行,各学校参照执行。
霍城县教育局办公电话:3022216
办公地址;霍城县体育馆路01号
附:教育局机关各科室工作职责
霍城县教育局
2020年4月19日
附:
教育局机关各科室工作职责
一、行政办公室
1.负责管理局机关日常政务、事务,统筹协调中心工作、重大事项及科室之间的各项工作;
2.负责公文批办、来电处理、保密、收发、电子政务等工作;
3.负责起草工作计划、工作报告、全局性重要文件材料,制定全局性工作制度;
4.负责组织相关科室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5.负责全局性会议的组织协调及重要文件和事项的督办,及时向局党委汇报工作整体运行情况;
6.负责妥善保管印章、钢印及主要领导个人章,确保印章使用的合法性、严肃性;
7.负责车辆管理、后勤(机关食堂)、援疆及接待服务工作。
二、党建办工作职责
1.负责落实局党委日常工作,做好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的学习、教育、宣传、意识形态领域工作,抓好网络安全教育及舆论管控;
2.负责做好教育系统各单位党的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和“三会一课”组织实施和做好教育系统党员发展、党员管理、党员教育培训和党费收缴、党内统计、组织关系转接、指导教育系统党组织的设置和调整、办理教育系统党组织的设立、撤并等审批工作;
3.负责教育系统各单位党建工作的考核评价工作;抓好创先争优、党内表彰活动,总结推广先进典型;
4.负责队伍建设,组织考察、任免、调整、调配中小学(园)领导班子、机关党建、抓好师德师风建设。
三、平安办工作职责
1.负责值班备勤、安全生产及各类安全隐患排查、各类安全应急演练、平安校园创建、安全宣传工作;
2.负责食堂安全管理、危化品安全管理、扫黑除恶、禁毒、校园周边环境整治、爱路护路等工作;
3.协助做好防校园欺凌工作。
四、思想政治办工作职责
1.负责全县各中小学的德育常规、学生思想政治、防校园欺凌、民族宗教、反邪教、“去极端化”工作;
2.负责全县各中小学民族团结教育(含机关)、“两个全覆盖”、校园文化建设、少队(团)、暑期返乡大学生工作。
五、核算中心工作职责
1.负责集中管理、统一核算单位的资金帐户,办理资金结算;
2.负责统一核算单位的会计核算、工资、津补贴及年底绩效奖金的统一发放,监督统一核算单位的各项财务收支;
3.负责统一核算单位的会计档案管理等工作。
六、项目办工作职责
1.深入调研学校办学设施,编制校园规划、校舍建设、后勤管理、教学仪器办公设备配置、教育均衡发展工作;
2.实施教育项目、办理前期手续、项目进度监督检查、竣工验收、审计决算工作;
3.负责中小学、幼儿园基础设施维修改造、绿色(四化)等后勤保障工作;协助做好固定资产清理工作。
七、人事办工作职责
1.负责公办中小学幼儿园的教职工队伍结构、各类学校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用人计划、人事管理、教职工调配、劳动工资的审批及专业技术职务的申报、评审和聘任;
2.负责全县教育系统支教、干部学历的审查及人事、工资、职称档案的管理,全县中小学教职工的考核、奖惩、退休、退职手续及退休人员的管理、死亡教职工的丧葬抚恤和遗属补助、退休教职工护理费的审批手续;
3.负责全县教育系统的干部、工资、人事、专业技术统计及与人事工作相关关的各类统计、全县教师实名制的审核上报、教师资格认定。协助招生办做好内配教师审核工作。
八、基教办工作职责
1.负责全县基础教育工作,贯彻落实教育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参与拟定全县基础教育发展规划和有关政策措施,参与指导研究基础教育体制的综合改革和布局调整;
2.负责组织实施全县九年义务教育,指导和评价中小学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参与基础教育课改和教研工作;
3.负责组织实施国家和自治区制定的课程计划及全县中小学教材和教辅用书的初审、免费教材的征订、核发、调配和管理工作;
4.负责全县基础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制定年度高中和职业技术学校招生计划,按相关要求开展招生工作,做好中小学学籍管理和建档、毕业证的登记、审核和发放工作;
5.负责年度事业报表的统计和学生实名制统计工作。
九、学生资助中心工作职责
1.负责学前教育阶段、义务教育阶段、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的学生资助工作;
2.负责援疆助学金发放及新生入学项目资助资金发放和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代偿及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教育助学项目工作,生源地贷款工作;
3.负责全系统教育扶贫工作。
十、学前办工作职责 1.负责全县公办、民办学前教育的综合管理、年底考核
和教育教学、教科研工作;
2.负责学前教育发展规划的拟定、幼儿园评估分类认定和示范幼儿园的创建工作;
3.负责学前教育教师的业务竞赛、教育教学技能大赛、继续教育、教师轮岗、送教下乡和业务技能培训、表彰奖励工作;
4.负责指导各乡镇幼儿园捆绑和民办幼儿园办园许可证的审核工作;协助做好学前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工作。
十一、招生办工作职责
1.负责实施全国普通高校考试、成人高校报名、自治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及各类特殊类型考试的报名、资格审查、信息采集、政审、体检、考试组织等工作;
2.负责组织内地新疆高中班、内地新疆中职班和区内初中班报名、信息采集、政审、考试组织、建档、体检、录取、内派教师的审核等工作,组织内地新疆高中班、内地新疆中职班和区内初中班学生暑期运输工作。
十二、教师发展中心工作职责
1.负责组织各类教研活动,对教学过程进行指导和管理,组织考试、命题、阅卷及分析,对教学质量进行评估;
2.负责教学视导,指导学校教学常规、教科研、教学改革工作;
3.负责教师培训,组织继续教育、新任教师培训、青年教师培养,完善名优教师队伍及各级教学能手培养工作室;
4.负责课题的申报、管理及成果的推广等工作,推动信息技术与教学的有机融合,监控各功能室的合理使用;
5.大力推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学工作。
十三、政府督导室工作职责
1.负责对下级人民政府依法履行教育工作职责,进行监督、检查、指导;
2.负责依法对全县各级各类学校贯彻执行教育法律、法规、方针和政策的情况进行指导检查;
3.加强对全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的实施和巩固提高工作、质量检测以及督学责任区工作等进行督导、评估、检查;
4.对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进行调研。
十四、教育工会工作职责
1.负责教育系统工会的组织建设工作;
2.负责系统教职工合法权益的维护工作;
3.负责推行教代会制度,按照《工会法》、《工会工作条例》精神,抓好师德教育,推进校务公开工作的评估和指导,确保工会维护职责的落实;
4.负责贯彻落实《教师法》、生活保障和“送温暖”工作的实施,组织好教职工生日和健康检查工作,关心教职工工作、劳动条件的改善,完善教职工的保障机制;
5.抓好教职工之家工作,积极开展各项文体活动,丰富教职工的文化建设;保障职工的生活福利,协助有关科室办好职工集体福利事业。
十五、青少年活动中心工作职责
1.青少年活动中心隶属于霍城县教育局,是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主阵地之一;
2.青少年活动中心以课外活动为主,发挥自身的优势,以阵地为依托,以活动为载体,以社会为舞台,以服务青少年为出发点,为青少年参加各类活动提供条件;
3.活动中心积极探索课外教育活动的新模式,探索建立县内教育资源整合方式,提升活动中心的内涵和质量,增强课外活动的特色与活力;
4.活动中心同时管理、指导县内中小学、幼儿园开展课外活动,推动中心规范化、多元化发展;
5.活动中心树立“活动育人、育社会人”的教育理念,以“面向学校、面向社会、面向全体青少年”为方针;
6.活动中心的各类活动突出个性化教育,尊重兴趣爱好,注重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培养自尊自信,让青少年在成长的过程中体验成功与快乐,并陶冶高尚的情操;
7.做好音体美教师的培训计划,有计划有组织的安排艺术类教师参加各级各类培训;
8.积极完成上级安排的其他工作。
十六、局纪委工作职责
负责全系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纪检监察、治理乱收费、矛盾纠纷、教职工护照及出(入)境管理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