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以挂牌方式出让霍城县2024-25号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
县自然资源局:
《关于以挂牌方式出让霍城县2024-25号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请示》(霍自然资字〔2024〕168号)收悉。经研究,同意将位于霍城县清水河镇纵四路以西,东至纵四路、南至耕地、西至耕地、北至空地的霍城县2024-25号宗地14063.28平方米(合21.1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挂牌出让。请你局会同相关单位,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办理。
此复。
霍城县人民政府
2024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