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以挂牌方式出让霍城县2024-38号宗地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
县自然资源局:
《关于以挂牌方式出让霍城县2024-38号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请示》(霍自然资字〔2024〕303号)收悉。经研究,同意将位于霍城县中心西街以北、海里亚二街以西的霍城县2024-38号宗地1425.05平方米(合2.14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挂牌出让。请你局会同相关单位,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办理。
此复。
霍城县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