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履行会计监督职责,进一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由霍城县财政局和新疆华瑞会计事务所组成检查小组,自2018年9月15日开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伊犁州直政府非税收入稽查实施办法》、《内部控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霍城县林业局、霍城县环保局、霍城县公安局2017年预算管理情况、专项资金管理情况、国有资产管理情况、财务管理情况、非税收入管理情况、政府采购制度执行情况、银行账户管理情况、“三公经费”等重点支出管理情况、涉及单位和个人补助资金问题、会计核算等情况进行检查,检查采取日常监管与实地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重点检查。检查会计信息质量及执行财经法规方面还存在问题,检查结果显示:
霍城县林业局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有财务审批报销的流程图,无审批限额,没有制定财务管理制度、预算管理制度、政府采购制度、无岗位制度、内控制度、未建立固定资产管理制度,部分制度流于形式;二是公务用车使用程序不规范,未制定业务用车管理办法,未建立派车单,车辆行驶里程及油耗使用台账;三是会计核算不规范、原始资料不完整;四是未按规定报销差旅费伙食费。
霍城县环保局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没有制定财务管理制度、预算管理制度、政府采购制度、内控制度、未建立固定资产管理制度,部分制度流于形式。二是会计核算不规范,环保局差旅费报销,未附出差相关文件,也无领款人签名。环保局支付扫雪款未附合同。
三是未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进行会计处理,环保局将应在罚没收入科目核算的罚没收入,误记入排污费收入科目核算。
霍城县公安局存在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没有制定财务管理制度、预算管理制度、政府采购制度、内控制度、未建立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二是未及时清理三年以上的往来账;三是未实行国库单一账户管理,撤销工商银行基本户;四是固定资产未做到定期更新系统数据,固定资产台账未及时更新,实物未做到定期清理,造成账实无法核对清楚。
针对此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我们已对各单位下达了《财政检查结论与整改建议》,要求其依法依规认真整改。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