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项目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新乡振【2021】32号)文件要求,为扎实做好2024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库建设工作,根据“两上两下”的相关程序,县乡村振兴局会同财政局、发改委、农业农村局、统战部、文旅局、水利局、交通运输局等相关部门结合本县实际,对上报霍城县2024年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库(储备库)情况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要求,同意上报予以入库。现将项目库编制情况进行公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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