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城县人民政府2024年第9次常务会议纪要
(2024年10月12日)
2024年9月29日,县委副书记、县长艾斯克尔·阿布都维力同志主持召开霍城县人民政府2024年第9次常务会议,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海南广东等地台风灾害作出的重要批示精神、在中央党校新疆民族干部培训班创办70周年之际作出重要指示精神、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和全国教育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中共中央政治局9月26日会议精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公平竞争审查条例》《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安排部署相关工作,现纪要如下:
一、研究废止《关于印发<霍城县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的通知》《关于印发霍城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的通知》《关于印发霍城县推动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实施方案的通知》等4件政策性文件、2件规范性文件相关事宜
会议听取了县政府办公室周振江同志关于废止《关于印发<霍城县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的通知》《关于印发霍城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的通知》《关于印发霍城县推动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实施方案的通知》等4件政策性文件、2件规范性文件相关事宜的汇报。
会议原则同意废止《关于印发<霍城县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的通知》《关于印发霍城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的通知》《关于印发霍城县推动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实施方案的通知》等4件政策性文件、2件规范性文件相关事宜,由县政府办公室牵头,依法依规废止。
二、研究以挂牌方式出让霍城县2024-32号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相关事宜
会议听取了县自然资源局朱西奎同志关于以挂牌方式出让霍城县2024-32号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相关事宜的汇报。
会议原则同意以挂牌方式出让霍城县2024-32号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相关事宜,由县自然资源局牵头,依法依规办理。
三、研究无偿收回霍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位于清水河镇南区工业园211063.38平方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其中136322.54平方米以挂牌方式出让相关事宜
会议听取了县自然资源局朱西奎同志关于无偿收回霍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位于清水河镇南区工业园211063.38平方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其中136322.54平方米以挂牌方式出让相关事宜的汇报。
会议原则同意无偿收回霍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位于清水河镇南区工业园211063.38平方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其中136322.54平方米以挂牌方式出让相关事宜,由县自然资源局牵头,依法依规办理。
四、研究以挂牌方式出让霍城县2024-34号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相关事宜
会议听取了县自然资源局朱西奎同志关于以挂牌方式出让霍城县2024-34号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相关事宜的汇报。
会议原则同意以挂牌方式出让霍城县2024-34号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相关事宜,由县自然资源局牵头,依法依规办理。
五、研究拨用霍城县惠远镇新城村村办企业项目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相关事宜
会议听取了县自然资源局朱西奎同志关于拨用霍城县惠远镇新城村村办企业项目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相关事宜的汇报。
会议原则同意霍城县惠远镇新城村村办企业项目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相关事宜,由县自然资源局牵头,依法依规办理。
六、研究划拨霍城县2022年棚户区改造二期四标段建设项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相关事宜
会议听取了县自然资源局朱西奎同志关于划拨霍城县2022年棚户区改造二期四标段建设项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相关事宜的汇报。
会议原则同意划拨霍城县2022年棚户区改造二期四标段建设项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相关事宜,由县自然资源局牵头,依法依规办理。
七、研究划拨霍城县2022年棚户区改造二期五标段建设项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相关事宜
会议听取了县自然资源局朱西奎同志关于划拨霍城县2022年棚户区改造二期五标段建设项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相关事宜的汇报。
会议原则同意划拨霍城县2022年棚户区改造二期五标段建设项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相关事宜,由县自然资源局牵头,依法依规办理。
八、研究划拨霍城县2022年棚户区改造二期六标段建设项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相关事宜
会议听取了县自然资源局朱西奎同志关于划拨霍城县2022年棚户区改造二期六标段建设项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相关事宜的汇报。
会议原则同意划拨霍城县2022年棚户区改造二期六标段建设项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相关事宜,由县自然资源局牵头,依法依规办理。
九、研究划拨清水河镇城东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用地使用权相关事宜
会议听取了县自然资源局朱西奎同志关于划拨清水河镇城东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用地使用权相关事宜的汇报。
会议原则同意划拨清水河镇城东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用地使用权相关事宜,由县自然资源局牵头,依法依规办理。
十、研究划拨清水河镇市政公用设施建设项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相关事宜
会议听取了县自然资源局朱西奎同志关于划拨清水河镇市政公用设施建设项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相关事宜的汇报。
会议原则同意划拨清水河镇市政公用设施建设项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相关事宜,由县自然资源局牵头,依法依规办理。
十一、研究米尔孜江·苏来曼改变土地用途补缴土地出让金相关事宜
会议听取了县自然资源局朱西奎同志关于米尔孜江·苏来曼改变土地用途补缴土地出让金相关事宜的汇报。
会议原则同意米尔孜江·苏来曼改变土地用途补缴土地出让金相关事宜,由县自然资源局牵头,商业用地部分变更用途,根据实际收取土地出让金。
十二、研究伊犁三江众汇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补缴土地出让金相关事宜
会议听取了县自然资源局朱西奎同志关于伊犁三江众汇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补缴土地出让金相关事宜的汇报。
会议原则同意伊犁三江众汇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补缴土地出让金相关事宜,由县自然资源局牵头,依法依规办理。
十三、研究霍城县三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补缴土地出让金相关事宜
会议听取了县自然资源局朱西奎同志关于霍城县三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补缴土地出让金相关事宜的汇报。
会议原则同意霍城县三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补缴土地出让金相关事宜,由县自然资源局牵头,依法依规办理。
十四、研究划拨霍城县惠远古城4A级景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标段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相关事宜
会议听取了县自然资源局朱西奎同志关于划拨霍城县惠远古城4A级景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标段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相关事宜的汇报。
会议原则同意划拨霍城县惠远古城4A级景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标段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相关事宜,由县自然资源局牵头,依法依规办理。
十五、研究划拨霍城县2023年中华福寿山4A级景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相关事宜
会议听取了县自然资源局朱西奎同志关于划拨霍城县2023年中华福寿山4A级景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相关事宜的汇报。
会议原则同意划拨霍城县2023年中华福寿山4A级景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相关事宜,由县自然资源局牵头,依法依规办理。
十六、研究划拨霍城县大西沟镇村民服务建设项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相关事宜
会议听取了县自然资源局朱西奎同志关于划拨霍城县大西沟镇村民服务建设项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相关事宜的汇报。
会议原则同意划拨霍城县大西沟镇村民服务建设项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相关事宜,由县自然资源局牵头,依法依规办理。
十七、研究划拨霍城县大西沟镇基层服务就业建设项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相关事宜
会议听取了县自然资源局朱西奎同志关于划拨霍城县大西沟镇基层服务就业建设项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相关事宜的汇报。
会议原则同意划拨霍城县大西沟镇基层就业服务建设项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相关事宜,由县自然资源局牵头,依法依规办理。
十八、研究拨用霍城县芦草沟镇新农村建设旅游开发项目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相关事宜
会议听取了县自然资源局朱西奎同志关于拨用霍城县芦草沟镇新农村建设旅游开发项目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相关事宜的汇报。
会议原则同意拨用霍城县芦草沟镇新农村建设旅游开发项目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相关事宜,由县自然资源局牵头,依法依规办理。
十九、研究为霍城县三宫乡牧业村21户农牧民划拨宅基地相关事宜
会议听取了县自然资源局朱西奎同志关于为霍城县三宫乡牧业村21户农牧民划拨宅基地相关事宜的汇报。
会议原则同意为霍城县三宫乡牧业村21户农牧民划拨宅基地相关事宜,由县自然资源局牵头,依法依规办理。
二十、研究霍城县大西沟镇2024年度第三批次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项目相关事宜
会议听取了大西沟镇任艺同志关于霍城县大西沟镇2024年度第三批次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项目相关事宜的汇报。
会议原则同意霍城县大西沟镇2024年度第三批次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项目相关事宜,由县自然资源局牵头,会同大西沟镇,依法依规办理。
二十一、研究霍城县河道清淤项目涉及砂石料管理的相关事宜
会议听取了县自然资源局朱西奎同志关于霍城县河道清淤项目涉及砂石料管理相关事宜的汇报。
会议决定,由县自然资源局牵头,各乡镇(中心)配合,会同县纪委监委、水利局、公安局等相关部门,加强联合执法力度,规范河道河砂资源利用及采砂经营管理,对非法采砂及占地行为依法依规查处,发现问题线索及时移交相关部门依法从重处理。
出席:刘进财、周叔军、吐尔汗·阿德力别克、玛丽雅·买买提。
列席:周振江、周元杰、刘洋、刘静、秦学涛、朱西奎、杨琛、兰晓明、王林航、朱学斌、刘成、赵国强、王艳忠、徐黎鹏、孜拉燕·玉素甫江、任艺、高哈尔山。
分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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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纪委监委、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司法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草局、县文旅局、县水利局、霍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芦草沟镇、惠远镇、大西沟镇、三宫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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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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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1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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