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28日,县委副书记、县长艾斯克尔·阿布都维力同志主持召开霍城县人民政府2024年第6次常务会议。现纪要如下:
一、研究公务用车报废相关事宜
会议听取了县机关事务管理办公室赵国强同志关于公务用车报废相关事宜的汇报。
会议原则同意报废7辆公务用车(芦草沟镇1辆,县委组织部2辆,县农业农村局3辆、财政局1辆),由县机关事务管理办公室牵头,依法依规办理。
二、研究《霍城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相关事宜
会议听取了县政府办公室周振江同志关于《霍城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相关事宜的汇报。
会议原则同意《霍城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由县政府办公室牵头,会同县司法局,依法依规办理。
三、研究行政复议答复书相关事宜
会议听取了县司法局秦学涛同志关于行政复议答复书相关事宜的汇报。
会议原则同意行政复议答复相关意见,由县司法局牵头,会同清水河镇依法依规办理。
四、研究霍城县果子沟河地下水库工程特许经营项目实施方案相关事宜
会议听取了县水利局刘成同志关于霍城县果子沟河地下水库工程特许经营项目实施方案相关事宜的汇报。
会议原则同意霍城县果子沟河地下水库工程采取特许经营模式推进,由县水利局牵头,提请县委常委会会议审议。
五、研究以挂牌方式出让霍城县2024-16号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相关事宜
会议听取了县自然资源局司桂琴同志关于以挂牌方式出让霍城县2024-16号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相关事宜的汇报。
会议原则同意以挂牌方式出让霍城县2024-16号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由县自然资源局牵头,依法依规办理。
六、研究以挂牌方式租赁霍城县2024Z-05号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相关事宜
会议听取了县自然资源局司桂琴同志关于以挂牌方式租赁霍城县2024Z-05号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相关事宜的汇报。
会议原则同意以挂牌方式租赁霍城县2024Z-05号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由县自然资源局牵头,依法依规办理。
七、研究以挂牌方式出让霍城县2024-22号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相关事宜
会议听取了县自然资源局司桂琴同志关于以挂牌方式出让霍城县2024-22号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相关事宜的汇报。
会议原则同意以挂牌方式出让霍城县2024-22号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由县自然资源局牵头,依法依规办理。
八、研究关于划拨霍城县学前幼儿教育建设项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相关事宜
会议听取了县自然资源局司桂琴同志关于划拨霍城县学前幼儿教育建设项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相关事宜的汇报。
会议原则同意划拨霍城县学前幼儿教育建设项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由县自然资源局牵头,依法依规办理。
九、研究关于拨用霍城县芦草沟镇晃晃浣洗坊建设项目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相关事宜
会议听取了县自然资源局司桂琴同志关于拨用霍城县芦草沟镇晃晃浣洗坊建设项目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相关事宜的汇报。
会议原则同意拨用霍城县芦草沟镇晃晃浣洗坊建设项目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由县自然资源局牵头,依法依规办理。
主 持 人:艾斯克尔·阿布都维力
出席人员:刘进财(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周叔军(县委常委、副县长、江阴援霍工作组副组长)、吐尔汗·阿德力别克(副县长)、玛丽雅·买买提(副县长)、张建(政府党组成员)、邢科(政府党组成员、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列席人员:周振江(县政府办公室主任)、李涛(县监委委员)、陶永盛(县发改委党组书记)、刘静(县财政局局长)、秦学涛(县司法局局长)、司桂琴(县自然资源局局长)、刘成(县水利局党组书记)、陈军(县教育局局长)、赵国强(县接待处处长);王艳忠(霍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清水河镇镇长)、徐黎鹏(芦草沟镇镇长)、伊虎(大西沟镇镇长)、阿波都喇·加帕尔(三道河乡乡长)、杨涛(政府法律顾问)。
霍城县人民政府
2024年5月29日
抄送:县委、人大、政协。
霍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5月2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