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7月12日,县委副书记、县长艾斯克尔·阿布都维力同志主持召开霍城县人民政府2024年第7次常务会议。现纪要如下:
一、审议霍城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
会议听取了县政府办公室周振江同志关于霍城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的汇报。
会议原则同意霍城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由政府办公室牵头,健全学法制度,将法治建设纳入政府党组学习重点内容。
二、研究霍城县报废、调剂公务用车相关事宜
会议听取了县机关事务管理办公室赵国强同志关于霍城县报废、调剂公务用车相关事宜的汇报。
会议原则同意报废公务用车2辆(县委宣传部1辆、妇幼保健院1辆)、调剂公务用车8辆(县委办公室2辆、政府办公室1辆、组织部1辆、宣传部1辆、发改委1辆、科协1辆、红十字会1辆),由县机关事务管理办公室牵头,依法依规办理。
三、研究霍城县人民政府赋予霍城经济开发区行使经济管理权限清单相关事宜
会议听取了县委编办熊祖荣同志关于霍城县人民政府赋予霍城经济开发区行使经济管理权限清单相关事宜的汇报。
会议原则同意《霍城县人民政府赋予霍城经济开发区行使经济管理权限清单》,由县委编办牵头,会同霍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对赋予霍城经济开发区行使经济管理权限清单先试行一年,年终根据试行评估结果动态调整。
四、研究划拨国网霍尔果斯市供电公司清水河镇供电所项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相关事宜
会议听取了县自然资源局肖展图同志关于划拨国网霍尔果斯市供电公司清水河镇供电所项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相关事宜的汇报。
会议原则同意划拨国网霍尔果斯市供电公司清水河镇供电所项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由县自然资源局牵头,依法依规办理。
五、研究以挂牌方式出让霍城县2024-18号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相关事宜
会议听取了县自然资源局肖展图同志关于以挂牌方式出让霍城县2024-18号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相关事宜的汇报。
会议原则同意以挂牌方式出让霍城县2024-18号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由县自然资源局牵头,依法依规办理。
六、研究以挂牌方式出让霍城县2024-19号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相关事宜
会议听取了县自然资源局肖展图同志关于以挂牌方式出让霍城县2024-19号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相关事宜的汇报。
会议原则同意以挂牌方式出让霍城县2024-19号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由县自然资源局牵头,依法依规办理。
七、研究以挂牌方式出让霍城县2024-21号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相关事宜
会议听取了县自然资源局肖展图同志关于以挂牌方式出让霍城县2024-21号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相关事宜的汇报。
会议原则同意以挂牌方式出让霍城县2024-21号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由县自然资源局牵头,依法依规办理。
八、研究以挂牌方式出让霍城县2024-25号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相关事宜
会议听取了县自然资源局肖展图同志关于以挂牌方式出让霍城县2024-25号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相关事宜的汇报。
会议原则同意以挂牌方式出让霍城县2024-25号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由县自然资源局牵头,依法依规办理。
九、研究以挂牌方式出让霍城县2024-23号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相关事宜
会议听取了县自然资源局肖展图同志关于以挂牌方式出让霍城县2024-23号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相关事宜的汇报。
会议原则同意以挂牌方式出让霍城县2024-23号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由县自然资源局牵头,依法依规办理。
十、研究关于划拨霍城县大西沟镇人民政府建设项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相关事宜
会议听取了县自然资源局肖展图同志关于划拨霍城县大西沟镇人民政府建设项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相关事宜的汇报。
会议原则同意划拨霍城县大西沟镇人民政府建设项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由县自然资源局牵头,依法依规办理。
十一、研究以挂牌方式出让霍城县2024-28号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相关事宜
会议听取了县自然资源局肖展图同志关于以挂牌方式出让霍城县2024-28号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相关事宜的汇报。
会议原则同意以挂牌方式出让霍城县2024-28号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由县自然资源局牵头,依法依规办理。
十二、研究关于为霍城县水定镇柳树巷子村闫文章等6户居民以划拨方式供应宅基地使用权并办理不动产证相关事宜
会议听取了县自然资源局肖展图同志关于为霍城县水定镇柳树巷子村闫文章等6户居民以划拨方式供应宅基地使用权并办理不动产证相关事宜的汇报。
会议原则同意为霍城县水定镇柳树巷子村闫文章等6户居民以划拨方式供应宅基地使用权并办理不动产证,由县自然资源局牵头,依法依规办理。
十三、研究关于收回伊犁州果-赛景区管委会位于芦草沟镇农业社区2号商业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以挂牌方式出让相关事宜
会议听取了县自然资源局肖展图同志关于收回伊犁州果-赛景区管委会位于芦草沟镇农业社区2号商业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以挂牌方式出让相关事宜的汇报。
会议原则同意收回伊犁州果-赛景区管委会位于芦草沟镇农业社区2号商业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以挂牌方式出让,由县自然资源局牵头,依法依规办理。
十四、研究关于收回伊犁州果-赛景区管委会位于芦草沟镇农业社区3号商业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以挂牌方式出让相关事宜
会议听取了县自然资源局肖展图同志关于收回伊犁州果-赛景区管委会位于芦草沟镇农业社区3号商业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以挂牌方式出让相关事宜的汇报。
会议原则同意收回伊犁州果-赛景区管委会位于芦草沟镇农业社区3号商业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以挂牌方式出让,由县自然资源局牵头,依法依规办理。
十五、研究关于解决霍城县部分企业和个人逾期缴纳部分土地出让金违约责任的方案
会议听取了县自然资源局肖展图同志关于解决霍城县部分企业和个人逾期缴纳部分土地出让金违约责任方案的汇报。
会议原则同意解决霍城县部分企业和个人逾期缴纳部分土地出让金违约金及产生的利息,由县自然资源局牵头,会同县法院、财政局、税务局、住建局等相关单位商议并依法依规研究解决。
主 持 人:艾斯克尔·阿布都维力
出席人员:刘进财(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周叔军(县委常委、副县长、江阴援霍工作组副组长)、吐尔汗·阿德力别克(副县长)、玛丽雅·买买提(副县长)、张建(政府党组成员)、邢科(政府党组成员、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列席人员:周振江(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娄红丽(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陶永盛(县发改委党组书记)、苏桂国(县财政局党组书记)、秦学涛(县司法局局长)、肖展图(县自然资源局党组书记)、赵国强(县接待处处长);崔银礼(霍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任小波(水定镇镇长)、穆磊(兰干镇党委书记)、伊虎(大西沟镇镇长)、葛万祥(政府法律顾问)。
霍城县人民政府
2024年7月13日
抄送:县委、人大、政协。
霍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7月1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