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政阅〔2023〕6号
2023年5月19日,县委副书记、县长艾斯克尔·阿布都维力同志主持召开霍城县人民政府2023年第4次常务会议。现纪要如下:
一、研究霍尔果斯市供电公司清水河供电所办公楼建设项目建设用地相关事宜
会议听取了自然资源局局长司桂琴同志关于霍尔果斯市供电公司清水河供电所办公楼建设项目建设用地相关事宜的汇报。
会议认为,霍尔果斯市供电公司清水河供电所办公楼建设项目所报农用地转用方案和土地征收申请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已经依法完成征收土地前期工作,已论证该项目属于法律规定的公共利益情形,征地补偿安置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会议决定,原则同意霍尔果斯市供电公司清水河供电所办公楼建设项目呈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由自然资源局会同霍城经济开发区等相关单位,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办理。
二、研究调整霍城县2022年棚改(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征收范围相关事宜
会议听取了住建局党组书记史生成同志关于调整霍城县2022年棚改(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征收范围相关事宜的汇报。
会议决定,同意调整霍城县2022年棚改(新型城镇化)项目涉及房屋征收有关事项的公告(二)中所公布的霍城经济开发区(清水河镇)2022年房屋征收范围。由住建局会同相关单位,依法依规办理。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主持人:艾斯克尔·阿布都维力
参会人:贺军、周叔军、加那提·木台力甫、黑晓伊、吐尔汗·阿德力别克、米娜瓦尔·买买提
列席人员:张建(霍城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边控中心主任)、娄红丽(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李向东(司法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2023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