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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伊犁州直关于进一步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索引号: 010345117/2024-00300 公开目录: 招商引资 发布日期: 2024-03-28
主题词: 营商环境 发布机构: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政府 文    号: 伊州政发〔2024〕9号
是否有效: 有效
 

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自治州直属各县市人民政府,自治州人民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各企事业单位,奎屯独山子经济技术开发区、伊犁国家农业科技园区、都拉塔口岸、那拉提景区管委会:

《伊犁州直关于进一步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已经自治州党委、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政府

2024324

伊犁州直关于进一步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办法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222)和《自治区实施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5年)》新党办发〔202239文件精神,全面创优营商环境,不断激发高质量发展新活力,现结合州直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自治区党委十届十次全会精神,对标国际国内一流营商环境,聚焦市场主体关切,坚持锻长、补短、强优、争先,在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更高水平深化改革创新,推进全链条优化审批、全过程公正监管、全周期提升服务,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更多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为全方位推动州直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目标

持续优化提升政务服务能力和水平,全面推进线下办事只进一门,政务服务事项进大厅实现应进必进,推动一件事一次办”“一类事一站办,让数据多跑路,企业群众少跑腿,切实增强企业群众的满意感、幸福感和获得感。引导金融机构加强对中小微企业的金融支持,积极搭建科技、产业、金融对接平台,更好发挥金融对科技创新的支持作用。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不断提升市场竞争活力。持续打破市场准入壁垒,对国有企业、民营企业一视同仁、平等对待。规范执法,做到执法既有尺度、又有温度。加强政务诚信建设,提升社会信用度,推进企业信用分级分类监管,让守信者一路绿灯、让失信者寸步难行。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切实用法治为经营主体保驾护航。支持有条件的县市因地制宜探索差异化、特色化改革各重点领域形成一批可复制、易推广、能见效的制度创新成果,推动政府治理效能全面提升,集聚和配置各类资源要素能力明显增强,市场主体活跃度和发展质量显著提高。

三、重点任务

(一)以重点区域改革为突破口,为全面提升州直营商环境夯实基础

1.打造营商环境创新高地。推动伊宁市紧紧抓住北疆城市带中心城市建设重大机遇,对标国内外一流先进和最佳实践,全面推进营商环境综合改革和全方位创新提升,努力形成一批首创性、突破性的制度创新成果。

2.全面提升营商环境国际化水平。推动中国(新疆)自由贸易试验区霍尔果斯片区、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奎屯独山子经济技术开发区、伊宁边境经济合作区和伊犁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等5大重点区域加快构建跨区域一网通办发展模式,探索跨区域项目统一受理、并联审批、实时流转、跟踪督办工作机制加快建设与国际通行规则接轨的市场体系,深化商品和服务、人才、资金、数据等要素流动型开放,推进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着力打造国内大循环的重要节点、国内国际双循环的战略链接。探索具有更强竞争力的开放政策和制度,在商事仲裁、商事救济、跨境投资贸易便利化、国际专业性人才就业执业等方面先行先试,探索贸易便利化和审评审批制度联动改革。

(二)以强化助企服务为突破口,进一步壮大州直民营经济发展

3.打造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链。围绕企业从开办到注销全生命周期的重要阶段,聚焦企业注册登记和生产经营过程中用工、融资、税费、招标采购、知识产权、法律等服务,以及注销或者破产等全生命周期事项,分类梳理编制服务事项清单,整合推出一批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标准套餐。

4.深入开展一起益企行动。在州直工业制造、商业贸易、建筑房产、文化旅游、种植养殖和服务行业,以规模以上、专精特新、高新技术及行业龙头为重点,健全落实自治州党政领导联系民营企业(商会、协会)、州县领导包联重点项目(企业)工作机制,深入开展助企服务。

5.便利市场主体融资服务。建立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机制,设立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引导资金,增强银行敢贷、愿贷信心,进一步提升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获贷率和便利度。健全政府引导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分担和补偿机制,综合运用担保、风险补偿等方式降低信贷风险。鼓励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进一步降低担保费率,提高单笔担保额度。

(三)以数字政府建设为突破口,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

6.启动自治州我的伊犁超级APP平台建设。聚焦基层重点数据元素搭建以人、地、物、情、事、组织六大要素为核心多元信息化系统集成,原生开发政务服务、交通出行、便民生活、智慧医疗、智慧文旅、便民金融、县市风采等本地城市微服务应用。

7.推动公共服务供给全程网办围绕如何服务好企业和群众,规范我的伊犁超级APP平台接入标准,将水、电、气、热、通信、有线电视等相关公共服务统一纳入我的伊犁超级APP,公开服务内容、资费等信息。依托自治区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市政公用一站式服务平台和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加快推进报装、查询、缴费等业务线上全程网办,线下一窗受理、业务联办,提供一站式服务。

8.加快推进政务数据共享。全面梳理州直各类政务平台、移动端、数据库、感知设备、算法模型等数字资源,形成州直数据资源总账本。完善州直人口库、法人库、电子证照库等3大基础数据资源库,夯实自治州大数据资源治理基础。推进社保、民政、卫健、医保、市监等专业领域信息系统与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对接连通,实现跨层级、跨部门、跨区域、跨系统、跨业务的政务数据资源互联互通、可靠交换和安全共享。

(四)以诚信政府建设为突破口,全力打造诚实守信的信用环境

9.健全政务诚信建设长效机制。高度重视政务失信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重点针对政府部门、国有企业拖欠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账款、新官不理旧账等失信问题,列出问题清单,建立工作台账,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州直有关县市、有关部门要对无分歧欠款分类、逐项制定清偿计划,对欠款额度较大的拖欠主体要挂牌督办,督促拖欠主体及时足额支付欠款,防范和化解政务失信风险。认真研究制定和修订完善相关制度,从源头上防止政务失信行为发生,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务失信记录、失信案件通报、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等政务诚信建设长效机制,彻底清理政务失信问题存量,严防发生增量。

10.规范市场主体信用承诺制度。州直各级政府部门(单位)和行业组织,要全面推广市场主体信用承诺制度,规范信用承诺标准,优化信用承诺流程。拓展信用承诺应用场景,推行审批替代、主动公示、行业自律、信用修复、证明事项告知、政务服务承诺等“六型”信用承诺制。在行政许可事前督促监管和服务对象签署承诺书,作为事中事后监管的事前约束依据,并将其信用承诺和履约情况纳入信用记录,向社会公示。通过信用承诺加强信用约束,进一步创新监管方式。

11.建立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制度。州直各县市、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结合工作职责,持续开展行业领域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工作,通过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有机结合,以信用分级分类监管为抓手,深入开展信用等级评价,制定出台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制度,拓展信用分级分类监管领域。加强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监管,将企业信用状况作为对市场监管工作的重要考量因素,针对企业不同信用分类,实施差异化监管、重点监管、精准监管、高效协同监管,加快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完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制度,推进跨地区信用标准互认、信用信息共享和联动奖惩,对严重失信企业,依法实施严管重罚和失信联合惩戒,从而实现对守信者无事不扰、对严重失信者严查严管

(五)以法治政府建设为突破口,切实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12.优化制度保障体系。定印发《伊犁州政法机关有求必应、无事不扰助力市场主体健康发展若干措施》,全力打造规范文明的行政执法环境、便企利民的政务服务环境、公正高效的司法服务环境,切实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作用,更好地服务和保障州直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13.破除妨碍公平竞争的不合理限制。全面清理资质资格获取、招投标、政府采购、权益保护等方面不合理限制条件。完善公平竞争审查机制,加大垄断线索排查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力度。清理规范涉企收费,健全遏制乱收费、乱摊派的长效机制,着力纠正各类中介垄断经营、强制服务等行为。

14.加强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保护。依法、平等、全面保护企业家自主经营权、财产权、知识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强化执法监督,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刑事犯罪,定期组织甄别涉及重大财产处置的产权纠纷、民营企业和投资人犯罪案件,严厉打击侵犯民营企业投资者、管理者和从业人员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

15.探索更具弹性的包容审慎监管。推行柔性执法,依法编制从轻处罚事项清单、减轻处罚事项清单和首次轻微违法免予处罚事项清单。探索开展沙盒监管触发式监管等包容审慎监管试点。在市场监管、文化旅游农业农村、应急管理、交通运输、生态环境、劳动监察等领域实施以信用报告代替企业无违法违规证明。

(六)以重点领域改革为突破口,深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

16.提高投资项目审批效率。实行投资项目审批事项清单管理,在提升投资审批效能上下功夫,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聚焦投资项目审批中的堵点、卡点、难点问题,通过依法深化区域评估”“标准地改革、简化用地审批等。不断拓展在线审批平台应用领域,进一步优化投资审批流程、提升审批效率。以优化审批服务为手段,通过加强与有关部门审批系统的互联共享等,持续深化投资审批一网通办

17.优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持续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分级分类管理和简易低风险项目极简审批,全面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数字化管理。持续巩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体外循环”“隐性审批专项治理成果,集中公布一批典型案例。深化规划用地审批改革,建立多评合一、多测合一、多验合一、验登合一的综合审批制度。全面推行区域评估”“用地清单制改革,推进产业园区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实现区域评估成果、普查意见清单和环评成果免费共享。推进工程建设项目联合竣工验收工作,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联合验收管理。

18.探索推进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在各级政务大厅部分窗口试点推进政务服务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按照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模式,将符合条件的部门逐步单设窗口,全面优化办理流程,加强综合窗口人员配备,鼓励属地政务服务管理机构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提供办事服务,实现一事跑多窗一窗办多事

四、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州直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分管负责人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州直各县市、各有关部门要细化工作举措,确保工作有力度、成果可预期、市场有感受。

(二)强化宣传教育。将营商环境宣传推介纳入州直宣传工作重点,根据各县市各部门提供的权威信息,大力开展涉企政策宣传解读,多渠道、多形式、多层次、常态化组织优化营商环境宣传报道。在各级政府门户网站开设营商环境建设专栏,录制专题宣传片,组织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乡村、进网络宣传活动。

(三)强化社会监督。州直各县市、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政务服务一件事一次办好差评工作,对办事窗口、办事人员、办事成效等实行一事一评”“一次一评,让企业群众评判实际效果。州放管服改革协调领导小组优化营商环境组要及时收集典型经验和问题不足,加强情况交流和晾晒通报。把一件事一次办工作情况纳入年度工作绩效考核,对工作推进不及时、落实不到位、企业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重大问题及时报告州党委、政府。

(四)强化督导考评。加强对营商环境优化提升行动的督促指导,实施清单式、项目化全程跟踪督办。建立典型案例通报机制,既抓正面宣传,又抓负面曝光。创新考核评估方式,突出市场主体感受和政策落实,对州直各县市、各有关部门开展年度考评。强化考评结果应用,对工作成绩突出、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对推进落实不力、进度滞后的进行约谈,对严重损害营商环境的,依纪依严肃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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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解读:
2024-03-29 关于《伊犁州直关于进一步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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