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促进政务服务便利化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1年9月28日审议通过,于2021年11月1日起施行。
作为新疆相关领域第一部地方性法规,《条例》的颁布实施为自治区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和政务服务便利化工作提供了法规依据,为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改革提供保障,对推进服务型政府、法治型政府建设起到积极作用。
自《条例》颁布实施以来,一是推进政务服务透明高效。有力推动了“互联网+政务服务”发展,提升了自治区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和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能力,提高了企业和群众办事便利度,提升了行政效能,优化了营商环境,激发了市场活力。切实解决企业群众反应强烈的办事难、办事慢、办事繁问题。
二是推动构建服务型政府。通过推行线上线下相融合,减少办事环节,实现事项集中办理、就近办理、网上办理。自治区12345政务热线以自治区12345热线平台为支撑中枢,对接14个地(州、市),归并33条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形成“1+14+N”的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体系,打造一号对外服务“总客服”,实现“一号连通各热线”“一号连接各部门”,深化“接诉即办”工作机制,切实提升了企业群众满意度。
三是践行明确各主体责任。有效解决政务服务便利化工作中政府及各行业主管部门职责划分不清晰,责任不明确问题。地方和部门面向政务服务相关岗位人员组织开展针对性的培训,促进《条例》与政务服务工作实践有机结合。同时,广泛开展宣传报道,将宣传解读与市场主体保护、市场环境优化等相结合,切实增强运用法治手段改善政务服务环境的能力。
四是注重强化监督评价。规范了监督员制度、监督员评价体系、咨询投诉、法律责任,有效保障政务服务便利化的实施。
《条例》旨在着力打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一流营商环境,着力将政务服务打造成优化营商环境的头号工程、人民满意的民心工程、深化改革开放的窗口工程。
按照“一年打基础、两年见成效、四年新飞跃”的工作节奏,“十四五”期间新疆将以改革驱动、利企便民为导向,整体打造数字政府改革总体框架,实现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政府运行“一网协同”、经济社会治理“一网统管”,全面推进数字政府高质量建设。到2025年,与新时代治疆方略相适应的数字政府顶层设计将更加完善,统筹协调机制更加健全,纵向贯通、横向协同、覆盖全区的数字政府体系全面建立,数字技术广泛应用于政府决策和管理服务,政府履职的数字化智能化水平显著提升,形成具有时代特征、新疆特色、人民满意的数字政府,为构建新发展格局提供有力的支撑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