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
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的通知
果子沟-赛里木湖旅游景区管委会、霍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乡镇(中心)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工作的领导,切实做好一系列绿色食品原料(甜菜、玉米、小麦等)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经研究,决定调整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吐尔汗·阿德力别克 (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王金虎 (农业农村局局长)
成 员:刘 静 (财政局局长)
史可欣 (科技局局长)
郝清峰 (水利局局长)
阿不地艾力·买买提吐尔逊(市监局局长)
韩喜平 (州生态环境局霍城分局副局长)
王艳忠 (清水河镇镇长)
任小波 (水定镇镇长)
徐黎鹏 (芦草沟镇镇长)
孜拉艳·玉苏甫江 (惠远镇镇长)
哈那提·斯拉木哈孜 ⠂ ⠂ (萨尔布拉克镇镇长)
伊力夏提·丁木拉提 (兰干镇镇长)
伊 虎 (大西沟镇镇长)
高哈尔山 (三宫乡乡长)
阿波都喇·加帕尔 (三道河乡乡长)
王 岩 (良繁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主任由王金虎同志兼任,办公室成员由农业农村局相关工作人员组成,具体负责全县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日常工作。
主要职责:负责创建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的指挥、组织、落实,确保各项措施顺利实施及任务圆满完成;做好创建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的检查、监督、督促、考核;熟练掌握创建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的技术操作,对各乡镇(中心)农民开展培训;积极协调有关单位发挥职能作用(包括面积的落实、技术培训、宣传、农户田间生产管理档案的记录);扎实做好优良品种、新科技的引进和推广工作;组织实施龙头企业-基地-农户产业链建设,督促企业履约合同。
二、成员单位职责
农业农村局:负责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认定及绿色食品认证的申报、农产品质量监管、制定绿色农作物标准化栽培技术规程并开展培训等工作。
财政局:负责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经费保障。
科技局:负责新技术的推广,积极争取国家、自治区、市专项资金项目支持。
水利局:负责灌溉用水水质保护。
市监局:负责基地农业投入品市场监管。杜绝违禁农药、违禁化肥在市场上的销售。定期检测基地、市场、企业产品确保绿色食品质量安全。
生态环境局:负责基地保护区内环境监督。定期监测基地内水、土、气各项指标,确保基地环境符合绿色食品原料生产要求;对绿色食品原料生产区域及周边环境进行检查,防治工业三废对基地的污染及其他与绿色食品生产不符的污染源存在。
各乡镇(中心):承担基地生产管理工作,按照与市政府签定的绿色食品原料基地建设目标责任书及工作细则,完成各项工作。1.负责本乡镇(中心)及辖区内各村绿色食品原料基地管理,组建生产管理及技术服务队伍;2.负责本乡镇(中心)及辖区内各村基地的绿色食品技术推广、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的落实、人员培训、档案收集管理以及基地的环境保护;3.协助企业落实订单生产。
三、相关要求
各乡镇(中心)、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细化工作措施,压实工作责任,做到组织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共同做好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工作。
霍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