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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犁宏禹矿业有限公司新疆伊宁矿区北区界梁子北煤矿(2.4Mt/a)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第一次公告
2024-08-22 19:08  霍城县发改委   (点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有关规定,以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的要求,伊犁宏禹矿业有限公司新疆伊宁矿区北区界梁子北煤矿(2.4Mt/a)环境影响评价需向公众公开相关信息,听取公众对项目环境保护有关意见和建议。对以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进行第一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新疆伊宁矿区北区界梁子北煤矿(2.4Mt/a)。

(2)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伊宁矿区北区中南部,行政区划隶属伊宁市和霍城县管辖。

(3)建设规模及服务年限:2.4Mt/a,80年。

(4)主要工程建设内容:

界梁子北煤矿井田面积13.33km2。矿井可采储量269.8277Mt。矿井采用主、副斜井开拓方式。全井田划分为三个水平8个采区,采用走向长臂采煤法。井田中段南部新建地面工业场地1处,建设主斜井、副斜井和斜风井等生产系统,并配套建设选煤厂。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伊犁宏禹矿业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新疆伊犁霍城县水定镇8区团结路63号1栋

联系人:王经理

电话:18099669368

邮箱:171559916@qq.com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北京中矿博能生态环境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11号紫光发展大厦1503

联系人:高工

电话:010-89476828

邮箱:zkbnst@qq.com

四、公众意见表和获取和提交方式

公众意见表可通过生态环境部网站下载,下载地址:

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公众意见表填写完成后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途径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给建设单位,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即日起至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完成前,公众均可采取向公众指定地址发送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和建议。

公示发布单位:伊犁宏禹矿业有限公司        公示发布时间:2024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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