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科学、合理地布局我县农村幼儿园,优化农村教育资源配置,全面提高办学效益和教育质量,促进基础教育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根据《幼儿园管理条例》(国家教育委员会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现对部分农村幼儿园进行调整,撤销6所幼儿园,名单如下:
(一)兰干镇中心幼儿园光明村分园
(二)水定镇中心幼儿园韩家庄子村分园
(三)清水河镇第二中心幼儿园二道河村一组分园
(四)清水河镇第三中心幼儿园农科站村分园
(五)清水河镇第一中心幼儿园二宫村分园
(六)大西沟镇中心幼儿园阿克加孜村分园
现面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
1.欢迎广大群众及各企业、社会组织等踊跃提出意见建议。
2.为便于联系并对意见归纳整理和分析,请尽量如实写明有关单位或个人的名称、联系方式等信息。
3.征求意见时间:2024年7月3日至2024年8月2日。
4.有关意见建议,请以信函邮寄或电子邮件形式,发霍城县教育局基教办,联系电话0999-3024421,电子邮箱:hcxjjb@126.com。
邮寄地址:霍城县教育局基教办 邮政编码:835200。
霍城县教育局
2024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