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伊犁新矿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伊宁矿区北区伊犁四号煤矿900万吨/年改扩建项目
项目性质:改扩建
项目概况:伊犁四号煤矿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霍城县东部约18km处,行政区划隶属霍城县惠远镇及伊宁市英也尔乡管辖,井田面积76.646平方公里,是伊宁矿区北区规划的矿井之一。
伊犁四号煤矿原生产规模750万吨/年,2023年11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以新环环评函〔2023〕913号文出具了伊犁四号煤矿环境影响后评价备案有关事宜的复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应急管理厅以新应急函〔2022〕99号文出具了伊犁四号煤矿核定生产能力的批复,核定矿井具备了900万吨/年的生产条件。
伊犁四号煤矿设矿井水处理站和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的矿井水、生活污水全部回用;矿井生产期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等均得到妥善处置。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伊犁四号煤矿项目矿井生产能力从750万吨/年增至900万吨/年、选煤厂生产能力从750万吨/年增至900万吨/年,需重新进行环境影响评价,通过评价确定该项目目前环保措施的可行性,补充评价项目新增污染源环保措施,指导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工作。为此,伊犁新矿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委托中煤科工集团北京华宇工程有限公司承担该项目的环评工作,环评工作程序与主要工作内容简述如下:
1)评价区域环境现状调查,查清评价区域及其周边的环境敏感目标及污染源情况,调查评价区域及其周边的自然、社会经济状况及水、气、声、土壤环境和生态环境质量状况。
2)建设项目运营期煤矿生产对井田内及周边环境敏感目标的影响及污染防治对策分析,对项目运营期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评价,并提出有效的防治措施。
3)项目环境影响的公众意见调查,通过在媒体上发布公告、发布调查问卷等形式征求公众意见。
4)综合多方分析结果,从环境保护角度,对项目的环境可行性做出结论。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伊犁新矿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霍城县界梁子牧场
联系人:赵工
电话:0999-6728685
邮箱:1409388021@qq.com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中煤科工集团北京华宇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安德路67号
联系人:郭工
电话:010-82277543
邮箱:67982743@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获取和提交方式
公众意见表可通过生态环境部网址(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下载。
公众意见表填写完成后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途径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给建设单位,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即日起至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完成前,公众均可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和建议。
公示发布单位:霍城县发改委 伊犁新矿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公示发布时间:2024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