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增雨(雪)防雹是防灾减灾、趋利避害的一项重要措施,是一项利国利民的公益性事业。根据国务院颁布的《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第十二条规定,结合我县季节性干旱突出、沿山乡镇冰雹灾害多发、频发等实际情况,决定在清水镇西卡子村、大西沟镇苜蓿台子村、芦草沟镇、兰干镇葡萄庄园、兰干镇茹先巴克村范围内适时开展火箭增雨和防雹流动作业。为保证县域人工增雨防雹天气作业安全及作业区域广大人民群众的人身安全,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作业时间:2024年5月21日至2024年9月30日。
二、作业装备:采用增雨防雹火箭发射装置。
三、人工增雨防雹作业采用的火箭发射装置,具有火力猛,威力强的特点,属高危行业,作业期间严禁闲杂人员及牲畜靠近作业站点50米范围内。
四、开展人工增雨防雹作业期间,禁止以火箭发射装置为背景进行照相、摄像活动。
五、若发现未爆炸的火箭弹,为了您及他人的人身安全切记不要擅自捡拾,更不能自行拆卸,要及时与当地乡镇武装部或公安机关联系,以便妥善处理。如捡拾后自行拆卸、藏匿或转卖,由此引发的不良后果,由当事人负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如发现火箭残体降落时,请注意避让。若作业点附近发现人影作业残留火箭弹体碎片,请广大人民群众勿惊慌,不要接触、碰撞,及时与当地乡镇武装部或公安机关联系。
七、各乡镇的自动气象监测站是确保对县域内冰雹云动态加密监测的有力支撑,各乡镇党委、政府必须确保本区域内气象自动监测站设备的安全保障,严禁防火、放牧、损毁等人为破坏,一经发现将严肃追责。
特此公告!
霍城县气象局
2024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