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城县2025年现有自治区级地方储备粮33559吨,全部为小麦储备,承储企业为霍城县粮食购销有限责任公司。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储备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自治区财政部门将根据100元/吨/年的标准,向自治区级地方储备粮承储企业拨付保管费用补贴。
3月份,霍城县财政局收到自治区预拨2024年第四季度自治区级地方储备粮油保管费用补贴资金84万元,已第一时间组织承储企业办理审批并支付保管费用补贴,有效缓解了承储企业费用支出压力,在积极促进霍城粮油市场价格稳定,保障区域粮食安全上发挥了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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