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城县收到中央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资金180万,用于推进霍城县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工作,探索农作物秸秆还田、离田利用有效模式,提高农作物秸秆利用率,开发秸秆能源,秸秆机械化还田,秸秆饲料等,有效地提高秸秆利用率,保护生态环境,提高农民收入。
此项资金的拨付有力推动了霍城县农业资源保护修护与利用,加快循环经济和新兴产业发展,有效保护生态环境。霍城县财政局将及时开展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监督检查,切实加强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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