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城县残疾人两项补贴办理流程
按照新民规发〔2022〕3号文件精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为具有新疆户籍、持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城乡低保家庭中的残疾人,每人每月120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为具有新疆户籍、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二级的重度残疾人,每人每月120元。
申请办理流程如下:
具有霍城县户籍,持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城乡低保家庭中的残疾人、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二级的重度残疾人可申请办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一)申请所需资料
1、2寸免冠照片4张
2、《自治区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审批表》(村、社区提供)
3、户口本、身份证及社保卡原件
4、二代残疾证、三代智能残疾人证、低保证或低保家庭证明原件
(二)办理流程
1.向所在村(社区)提出个人申请(自愿申请)。
2.村(社区)初审。
3.乡镇审核。
4.霍城县残疾人联合会审批。
5.霍城县民政局审定。
(三)办理部门
所在村(社区)。
(四)办理时限
1.村(社区)收到申报后,须在5个工作日对残疾人的基本情况进行认真核实,按照提供资料确定申请人是否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同时将本村(社区)所有申报对象在村(社区)公示栏上至少公示7天,无异议后,村(社区)提出初审意见,并将符合条件对象的所有申报材料上报乡镇。
2.乡镇要对各村(社区)上报的材料逐一进行复审,对有疑问的申报对象要重新组织调查核实,同时对村(社区)上报情况进行汇总,将本乡镇所有申报对象在乡镇政务公开栏上公示7天。无异议后,乡镇提出初审意见,将符合条件对象的所有申报材料上报县残联。
3.县残联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实施意见》新民发〔2016〕78号文件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实施意见》新政发〔2016〕44号文件规定对符合条件申请的残疾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材料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对不符合条件的,退回材料并说明理由。
4.民政局在接到县残联审批完的申报材料后7个工作日内做出审定决定,同时报同级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进行一卡通发放补贴金额,县财政部门每月按时发放补贴资金。
(五)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10:00-14:00
下午16:00-20:00(冬季下午15:30-19:30)
霍城县民政局
2024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