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仨萍等10位代表:
你们在霍城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提出的《关于1.5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议案》(第2号)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高标准农田实施基本要求:1、在“两区”划定范围内;2、项目区相对集中连片,连片覆盖面积不得少于1000亩;3、水源有保障;4、禁止在坡度大于25度区域,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退耕还林区、退耕还草区等区域开展。5、实施地块10年内不能重复享受各类农业水利相关项目。
清水河镇可将符合高标准农田实施基本要求的地块汇总上报我局,我局会尽快将符合要求的地块实地勘测并纳入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库进行项目申报。截止2022年,清水河镇已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8.55万亩,2023年正在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1.55万亩,预计11月完工投入使用,目前还有0.75万亩地块正在向上级申报项目。
最后,再次感谢你们对农业农村工作提出的宝贵建议,希望今后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霍城农业的发展。
霍城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