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中发〔2021〕33号),经研究,决定在全县及结对伊犁师范学院法学院、江阴市司法局等单位遴选法治政府建设评估专家,组建霍城县法治政府建设评估专家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评估专家库入选范围
伊犁师范学院法学院、江阴市司法局、各律师事务所、县直有关部门等机构中,从事宪法与行政法学、法理学、民商法学、经济法学、刑法学、党建领域等学科的法学专家、法治政府建设实务和党务工作者。
对于具有行政管理、公共事业管理、劳动和社会保障、土地资源管理、经济发展、城乡建设、科技教育、信访维稳、股份改制、合同纠纷、涉外事务、党内法规等涉法事务处置经验的工作人员优先考虑。
二、法治政府建设评估专家库入选标准
(一)政治素质高,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治政府建设法规;
(二)受过系统的法学专业教育,具有较高专业理论水平或丰富实务经验,在所从事的教学、研究、实务等领域有一定影响和经验的专家学者,或者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验、专业能力较强的律师;
(三)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纪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感,严格遵纪守法,未受过刑事处罚,未受过党纪、政纪、法治政府建设和行业等相关处分;
(四)年龄在30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具有博士学历或在专业领域内有一定影响的专家,年龄可适当放宽。
三、法治政府建设评估专家库成员遴选程序
(一)报名
符合条件的人员须提交以下材料(纸质材料一式二份,电子版彩色PDF一份):
1.登录霍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栏下载《霍城县法治政府建设评估专家库人选报名表》并如实、准确填写,粘贴2寸近期免冠彩色渐变蓝底照片;
2.个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律师执业证、职称证书、荣誉证书、研究成果等能够证实符合入选条件的资料复印件;
3.报名人员所在单位出具意见,并加盖公章。
报名时间截止至2025年3月25日(以当地邮戳为准)。报名材料以信函方式寄送,不受理现场报名,材料概不退还。
(二)初审
县委、县政府有关部门组成评审小组,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综合考虑报名人员学历、履历、专业,在有关专业领域的影响及个人职业操守,并考虑年龄结构、行业比例等因素,确定拟入选霍城县法治政府建设评估专家库人员名单。
(三)公示
县司法局通过霍城县政府门户网站,将拟入选人员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期7日。期满无异议的,县司法局正式向社会公布入选人员名单,建立本届霍城县法治政府建设评估专家库。
四、其他事宜
整个遴选工作坚持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确保公平公正。报名者要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严禁弄虚作假。
联系人:鲜有生
联系电话:7851605传真:0999—7851609
联系地址:新疆霍城县水定镇新城区水定路1号(霍城县司法局)
邮编:835200
报送邮箱:xjhc10000@126.com
附件:霍城县法治政府建设评估专家库成员推荐表
中共霍城县委员会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