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积极践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水利工作会议确定的“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的水利发展总基调,根据《关于加强重点监控用水单位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新水办政资[2019]14号)要求,在国家、自治区、自治州已公布的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基础上,结合霍城县取用水实际,根据取用水户调查情况,先行选择重点工业企业、服务业企业和城市供水企业纳入霍城县第一批重点监控用水户名录,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附:霍城县第一批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名录
霍城县水利局
2022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