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城县民政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4年5月20日至6月26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县民政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4年7月19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一)党组组织巡察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主体责任。对县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中提出的具体问题和意见建议,县民政局党组虚心接受、照单全收,坚决做到不回避、不遮掩。坚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清做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等内容学习2场次,不断增强政治责任感和政治敏锐性。党组切实承担起主体责任,把不折不扣抓好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召开党组会议4场次,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层层压实整改责任。
二是坚持动真碰硬,认真履行整改责任。县民政局党组聚焦反馈问题,深刻剖析原因,主动认领责任,将每项问题逐项分解,明确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科室、责任人及整改时限,形成了切实管用的整改方案和措施,实行整改任务台帐式管理,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强化跟踪督办,党组每月组织召开1次整改推进会,及时发现整改中的问题和不足,并进行动态调整,做到整改一个销号一个,一抓到底,务求实效。
三是突出标本兼治,不断强化成果运用。党组坚持把当下改和长久立结合起来,把解决问题和促进发展结合起来,针对问题易发的环节和领域,深入分析原因,注重从源头上解决问题、从制度上堵塞漏洞、从管理上加强规范,建立健全了《霍城县慈善会募集的资金物资管理使用办法》《霍城县关于残疾人两项补贴工作共享联动机制》《霍城县民政局财务管理及内部控制制度》等16项制度,实现了整改一个问题、避免一类问题、规范一个领域的目标,以整改成效推动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党组书记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情况。
一是强化整改责任。县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会议结束后,党组书记、副局长杨雪峰同志组织召开党组会议,对巡察整改工作迅速部署并提出要求,细化分解具体整改任务,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整改期限,审议通过并印发了《霍城县民政局党组关于霍城县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形成了推进反馈意见整改落实的任务清单,每月牵头研究部署1次巡察整改工作,推动巡察整改工作稳步有序开展。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党组书记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职责,压紧压实分管负责同志、各科室负责人工作职责,对照整改措施逐项做好整改,全面加强对巡察整改的日常指导、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巡察整改期间,党组书记对巡察整改工作靠前指挥、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班子成员以上率下、以身作则,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切实加强对分管领域的指导监督,确保巡察整改工作落实落细。
三是强化结果运用。坚持以落实整改、转变作风、促进工作为切入点和落脚点,自觉把巡察整改结果与党风廉政建设和业务工作融为一体,系统治理、举一反三,一体抓好推进落实。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全面强化党的建设、队伍管理和业务水平,真正把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强化日常监督检查,紧盯重点领域、敏感岗位、敏感环节,健全完善工作机制,提升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的水平。
截至10月31日,巡察反馈的41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35个,阶段完成并持续整改6个。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在“深入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决策部署存在薄弱环节”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深不细”问题的整改。
(1)针对“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社会建设的兜底性、基础性工作重要论述还有距离”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工作人员对相关人员信息进行了逐一核查,将不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了清退。二是加强家庭经济状况核查,把好“入口关”,通过入户核查、运用核对系统等方式,加强低保、残疾人“两项补贴”对象的动态管理,完成了新增和退出低保、残疾人“两项补贴”人员的全覆盖核查。三是健全完善了《霍城县最低生活保障信息共享联动机制》《霍城县关于残疾人两项补贴工作共享联动机制》,加强同人社、医保、残联等部门的沟通联动,通过开展数据比对,及时将符合条件的人员纳入政策保障范围,不符合条件的按程序清退。
(2)针对“对‘兜住底兜准底兜好底’的要求把握还有差距”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对80周岁以上老年人身份进行了核查,完成了高龄津贴的发放。二是组织干部职工学习80周岁以上老年人基本生活津贴等内容1场次,增强了业务水平。三是加强同公安、乡镇(中心)等部门的协调联动,充分发挥了高龄津贴发放管理系统作用。采取推送公安部门到龄老年人、死亡老年人数据信息,加强比对和基层干部入户走访核查等多种方式,完成了80周岁以上老年人“人脸验身”,将符合条件的群众及时纳入高龄津贴发放范围,不符合条件的按要求清退。四是组织全县10个乡镇(中心)通过乡村大喇叭、入户走访、国旗下宣讲等方式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开展政策宣讲4场次,进一步提高了政策的知晓率和普及率。
(3)针对“殡葬改革工作推进力度不够”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进一步推进殡葬改革工作,积极倡导绿色节地生态安葬,开展殡葬工作人员火化设备操作培训2次,鼓励引导群众火葬,充分发挥殡葬火化设备作用,提高火化率。
2.关于“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深不实”问题的整改。
(4)针对“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浮于表面,联系实际不够,对中华传统文化节日认知不准确”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每次学习前均制定了学习方案,明确了研讨内容。7月以来组织班子成员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4场次。二是健全完善了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每次学习前班子成员围绕自身和分管工作,从思想认识、存在问题、工作措施3个方面认真撰写研讨发言材料,7月以来开展交流研讨4场次。对无法按时参学的人员,通过发送补学通知督促完成了学习。三是组织干部职工开展中华传统文化节日专题学习1场次,进一步加强了对中华传统文化节日内容和涵义的理解。在春节、清明节、端午节、中秋节等中华传统文化节日开展“我们的节日”活动4场次,弘扬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3.关于“推进养老服务,紧贴民生推动高质量发展上有差距”问题的整改。
(5)针对“党组在推进养老服务,管理监督上不到位”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7月以来累计投入资金95万元,完成了清水河镇瞻德、城西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附属设施建设和设备购置,9月30日清水河镇城西、瞻德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项目竣工验收,10月8日组织开展开园仪式,并投入使用。通过招商引资引入第三方公司签订了运营管理合作协议书,有力推动了清水河镇瞻德、城西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发展。二是通过招商引资引入了第三方公司参与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发展,负责运营水定镇朝北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助餐点。
(6)针对“强化养老服务综合监管质效薄弱”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健全完善了养老服务联席会议制度,由县民政局牵头,加强同卫健、住建等部门的沟通协作,组织召开养老服务联席会议1场次,研究解决养老服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推进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高质量发展。
(7)针对“养老服务人才队伍专业化水平层次不高”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加大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培训力度,今年以来选派3名护理员参加自治区、自治州级养老护理员技能大赛和培训。7月以来组织护理员开展学习培训4场次。护理人员取得中级、初级护理员资格证书实现全覆盖,养老服务人才专业水平不断提升。
4.关于“编密织牢基本民生保障网,聚焦主责主业能力有短板”问题的整改。
(8)针对“‘普惠’政策落实有偏差”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对80周岁以上老年人开展了全覆盖核查,将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高龄津贴政策范围,完成了高龄津贴的发放。二是组织干部职工学习80周岁以上老年人基本生活津贴等内容1场次,增强了业务水平。三是加强同公安、乡镇(中心)等部门的协调联动,充分发挥了高龄津贴发放管理系统作用,认真做好信息核查审核。采取推送公安部门到龄老年人、死亡老年人数据信息,加强比对和基层干部入户走访核查等多种方式,完成了80周岁以上老年人“人脸验身”,将符合条件的群众及时纳入高龄津贴发放范围,不符合条件的按要求清退。四是组织全县10个乡镇(中心)通过乡村大喇叭、入户走访、国旗下宣讲等方式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开展政策宣讲4场次,进一步提高了政策的知晓率和普及率。
(9)针对“政策落实不精准”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同残联的沟通联动,健全完善了《霍城县关于残疾人两项补贴工作共享联动机制》,将符合条件的群众及时纳入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范围,不符合条件的按要求清退。二是组织干部职工学习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等内容4场次。充分发挥全国残疾人两项补贴信息系统作用,认真做好审核审批,健全完善了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流程图,不断加强补贴资金发放和使用监管。
(10)针对“社会救助审核把关不严”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工作人员对特困人员进行了核查,将符合条件的群众及时纳入特困人员政策范围,不符合条件的按要求清退。二是组织干部职工学习特困人员救助等内容4场次,增强了业务能力水平。三是加强特困人员动态管理,对3名新增特困人员家庭经济状况进行了入户调查,对6名特困人员进行了入户抽查,均符合特困人员条件。
5.关于“履行职能职责不到位,监管责任有漏洞”问题的整改。
(11)针对“募捐资金使用监管力度不够”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健全完善了募捐款物登记台帐和出入库管理制度,明确了入库管理人和出库管理人。二是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1场次,增强了业务水平。三是健全完善了《霍城县慈善会募集的资金物资管理使用办法》,进一步加强了慈善资金、物资的募集、使用和管理。四是对募捐资金实行独立会计核算,严格按照国家的财经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和使用资金。
(12)针对“服务管理监督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工作人员对综合福利院药品进行了1次全面盘点,有效避免了药品过期等问题。二是进一步规范了综合福利院内部管理,健全完善了药品管理制度,药品实行统一分类管理,指定专人作为药品专管员,每月进行1次盘点,在管理使用过程中仔细进行查验,按医嘱发放药品,有效保障了服务对象生命健康安全。
(13)针对“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信息系统更新不及时”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组织乡镇开展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信息系统的更新和维护工作,制发了工作提醒和工作手册,督促指导乡镇更新村(居)委会人员信息,对已经离职的人员按程序进行了删除,对新增人员完成了更新录入。
6.关于“为民情怀淡化、服务群众用心用情不足”问题的整改。
(14)针对“关心关爱力度不够,入住服务对象档案管理不健全”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健全完善了出入库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出入库登记管理要求,做好了出入库登记。二是按照出入院流程和一人一档要求,健全完善了服务对象个人档案,对低保户档案资料进行了完善,补齐了所需材料。指定专人负责服务对象档案管理,定期对档案资料进行自查,确保服务对象档案资料齐全完整。
(15)针对“婚姻登记服务履职能力需提升”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健全完善了一次性告知制度,并在单位公示栏进行了公示。督促指导工作人员在办理婚姻登记业务过程中,一次性告知群众需要补齐的资料,耐心细心解答群众问题和婚姻政策法规,有效提升了群众满意度。二是制定了婚姻历史档案电子化录入工作方案,抽调12名干部专门负责录入工作,每天核定工作任务量,婚姻历史档案已全部完成电子化录入。
(二)在“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作风建设有欠缺”方面。
1.关于“推动重点项目不力,实施环节及资金使用监督缺失”问题的整改。
(16)针对“项目已投入使用,未及时转固定资产”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人员完成了霍城县综合福利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固定资产盘点,完成了固定资产入账登记。二是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健全完善了《霍城县民政局固定资产管理制度》,项目投入使用后及时组织项目、财务工作人员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按要求做好登记、盘点、核算及入账。
2.关于“执行财务制度不严谨,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17)针对“资产登记不及时、不完整”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人员对综合福利院采购的固定资产进行了盘点核对,并完成了固定资产入账。二是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健全完善了《霍城县民政局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组织人员每年对综合福利院资产进行1次盘点,按要求做好登记、盘点、核算及入账。
(18)针对“报销费用凭证不全”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财务人员对财务凭证进行了自查,对财务票据、原始凭证缺失、不全的支出款项,按要求补齐了相关附件资料,确保手续齐全,符合财务规定。二是组织分管负责同志和财务工作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财务知识1场次,增强了财务管理水平。进一步完善了《霍城县民政局财务管理及内部控制制度》,加大财务支出手续的审核力度,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
(19)针对“代开发票报销费用”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分管负责同志和财务工作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财务知识1场次,增强了财务管理水平。二是进一步完善了《霍城县民政局财务管理及内部控制制度》,加大财务支出手续的审核力度,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对不符合要求的款项坚决不予支出。
3.关于“工作作风不严不实”问题的整改。
(20)针对“工作作风漂浮,三会一课记录、发展党员档案不规范”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在职党员开展了1次思想动态分析,并按规范要求完成了会议记录。对发展党员档案进行了全面自查,完善了工作档案。二是强化党员干部思想教育,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和纪律建设重要论述,开展学习教育2场次,教育引导全体党员求真务实、真抓实干。三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并按规范完成了会议记录。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规则》发展党员4人,并对发展党员档案进行了自查完善。
(21)针对“爱心助学资助审核不严谨”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完成了申请资助学生申请材料的补充完善,写明了申请事由等内容,规范了申请材料。二是严格落实申请、审核、审批程序,对今年以来申请资助的学生,按照规范要求完成了申请资料的归档管理。对申请资助的学生进行了实地走访核实,严把审核关,确保资助对象精准。三是明确了申领流程、所需材料等内容,确保了资助程序规范。
(三)在“加强新时代党的组织建设,发挥党组织政治功能有差距”方面。
1.关于“党组发挥政治引领作用不明显”问题的整改。
(22)针对“重业务、轻党建,研究推动党建工作不力”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树立大抓基层和“一切工作到支部”的鲜明导向,推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以党的建设引领业务工作。党组今年以来累计研究部署党建两次,分析总结党建工作,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以党建示范引领,推动新时代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23)针对“基层党建引领基层治理不足,民政局党组指导修订村规民约工作不到位”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干部职工学习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相关文件规定1场次,增强了业务水平。二是组织乡镇(中心)、村(社区)结合实际,修订完善了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目前98个村(社区)均已完成。三是对内容陈旧、形式单一的村(社区)进行了指导检查,督促完成了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修改。
2.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的整改。
(24)针对“民主生活会会前谈话未做到全覆盖”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做好民主生活会会前准备工作,扎实开展会前谈心谈话。组织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按照要求开展了谈心谈话,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各科室主任、与本人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党员代表之间均开展了谈心谈话,做到了全覆盖。
(25)针对“落实党内组织生活不规范”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强化支部委员和党建工作者党建业务知识学习,组织支部委员和党建干事开展《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内容学习1场次,增强了业务水平。严格落实支部书记召集人和主持人职责,规范做好了会议记录。二是严格按照发展党员程序,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严把程序关,做到了程序合规、公开透明。
3.关于“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存在短板弱项”问题的整改。
(26)针对“发展党员工作不重视”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对发展党员档案进行了全面自查,对填写不规范的档案资料进行了修改完善。二是组织支部委员和党建干事学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规则》等内容1场次,压紧压实支部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今年以来发展党员4人,并按要求规范了发展党员档案。
(27)针对“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虚化弱化”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建立了霍城县民政局综合党委下属社会组织党员台帐和党建工作指导员台账。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指导,对社会组织进行了检查指导,指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开展好主题党日活动,并按规范做好会议记录。
4.关于“选人用人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28)针对“年轻干部培养帮带措施不多,公务员管理工作不规范”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了年轻干部“三级立体式”培养帮带台账,党组书记和局长为第一帮带人,分管领导为直接帮带人,科室主任为具体帮带人,对年轻干部进行“1对1”“1对N”培养帮带。结合单位工作实际,制定了干部交流轮岗计划,有力提升了年轻干部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二是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等相关文件1场次,增强了业务能力。三是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对重大人事决策(包括人事变动的任免、干部职级晋升、后备干部的推荐选拔、干部的转正考核评优等内容),均由党组以会议形式集体讨论决定。
(四)在“推进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的整改不够扎实”方面。
1.关于“巡察整改长效机制不健全”问题的整改。
(29)针对“2019年巡察反馈5方面17个问题,落实整改主体责任长期坚持不够,个别问题整改不彻底”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组织召开巡察整改推进会3场次,研究推进巡察整改工作,确保改到底、改到位。对80周岁以上老年人开展了全覆盖核查,将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高龄津贴政策范围,完成了高龄津贴的发放。二是组织干部职工学习80周岁以上老年人基本生活津贴等内容1场次,增强了业务水平。三是加强同公安、乡镇(中心)等部门的协调联动,充分发挥了高龄津贴发放管理系统作用。采取推送公安部门到龄老年人、死亡、老年人数据信息,加强比对和基层干部入户走访核查等多种方式,完成了80周岁以上老年人“人脸验身”,将符合条件的群众及时纳入高龄津贴发放范围,不符合条件的按要求清退。四是组织全县10个乡镇(中心)通过乡村大喇叭、入户走访、国旗下宣讲等方式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开展政策宣讲4场次,进一步提高了政策的知晓率和普及率。
2.关于“审计整改韧劲不足”问题的整改。
(30)针对“2021年7月审计局审计反馈“专项资金管理不规范”问题,整改落实不彻底,在专项资金的管理上仍存在漏洞”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同县财政局进行了沟通协调,主动跑办对接,向县委财经委员会提交了困难群众救助补助配套资金的报告,并将资金足额返还至综合福利院账户。二是向县委财经委员会提交了配套综合福利院运转经费的申请,将机构护理员及办公、水电暖气、通讯及设施设备维护、维修等运转经费纳入部门预算。
三、对长期整改任务采取的重要举措和取得的阶段性成效
(一)在“深入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决策部署存在薄弱环节”方面。
1.关于“履行职能职责不到位,监管责任有漏洞”问题的整改。
(1)针对“社会组织重登记、轻管理,监督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加强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建立了社会组织法人信息表,做到了底数清、情况明。深入开展“僵尸型”社会组织清理整治,督促指导未正常开展活动的1家社会组织完成了换届和法定代表人变更,能够正常开展活动,累计清理“僵尸型”社会组织2家。对社会组织进行了指导检查,督促指导正常开展活动。
下一步措施:进一步强化社会组织管理,加强监督指导检查,持续开展“僵尸型”社会组织清理整治,督促指导未正常开展活动的社会组织通过变更法定代表人的方式正常开展活动或者办理注销登记。
(二)在“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作风建设有欠缺”方面。
1.关于“推动重点项目不力,实施环节及资金使用监督缺失”问题的整改。
(2)针对“无施工许可项目开工建设”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对接自然资源、住建部门,依法办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等项目前期手续,已报上级部门审批,确保了项目建设合法合规。二是同县财政局进行了沟通协调,主动跑办对接,已向县委财经委员会提交了资金拨付申请,确保项目资金及时支付到位。
下一步措施:不断加强同自然资源、住建部门的沟通对接,完成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等前期手续的办理。强化同县财政局的沟通协调,申请拨付项目资金,提高支付率。积极争取资金,配套完善附属设施建设和设备购置,争取项目尽早投入使用。
(3)针对“项目未及时办理竣工结算”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同财政、发改、自然资源、施工单位等部门进行了沟通对接,正在办理项目结算、决算相关手续资料,做到了项目手续规范完整。二是同县财政局进行了沟通协调,主动跑办对接,向县委财经委员会提交了资金拨付申请,确保项目资金及时支付到位。
下一步措施:继续加强同财政、发改、自然资源、施工单位等部门的沟通对接,完成项目结算、决算相关手续资料的办理。强化同县财政局的沟通协调,主动跑办对接,向县委财经委员会提交资金拨付申请,加大资金支付力度。
(4)针对“项目未按合同约定交付使用”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同县财政局进行了沟通协调,向县委财经委员会提交了资金拨付申请,及时支付了项目资金。二是对接对口援疆和上级有关部门争取资金95万元,完成了相关附属设施建设和设备购置,9月30日清水河镇城西、瞻德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项目竣工验收,10月8日组织开展了开园仪式,并投入使用。
下一步措施:继续加强同县财政局的主动沟通协调,主动跑办对接,申请拨付项目未支付资金,提高支付率。
(5)针对“项目资金未及时拨付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同县财政局进行了沟通协调,主动跑办对接,向县委财经委员会提交了资金拨付申请,及时支付了项目资金。
下一步措施:继续加强同县财政局的主动沟通协调,主动跑办对接,申请拨付项目未支付资金,提高支付率。
2.关于“执行财务制度不严谨,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6)针对“无发票支付大额项目资金”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向县委财经委员会提交了项目资金申请,及时支付了项目资金,做到了财务手续齐全。二是对财务手续不全的支出,按财务相关要求补齐了财务相关手续,符合财务规定。进一步完善了《霍城县民政局财务管理及内部控制制度》,规范财务相关手续,加大财务支出手续的审核力度,对原始凭证不符合要求的款项坚决不予支付。
下一步措施:继续加强同县财政局的沟通协调,主动跑办对接,申请拨付项目未支付资金,规范财务相关手续,加大财务支出手续的审核力度,做到手续齐全、符合规定。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999-7859883;通信地址:新疆霍城县水定镇朝阳南路2号工业园区2号楼;电子邮箱:l2021612@163.com。
霍城县民政局党组
2024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