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民政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完整准确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贯彻落实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牢牢扭住新疆工作总目标,切实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工作职责。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社会救助政策精细精准落实。一是提高救助保障标准。城市低保标准从575元/月提高至633元/月,平均补助标准从424元/月提高至466元/月;农村低保标准从4920元/年提高至5660元/年,平均补助标准从305元/月提高至349元/月;农村、城市集中供养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均从900元/月提高至1035元/月;孤儿生活补助标准从1400元/月提高至1610元/月;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补助标准从1000元/月提高至1150元/月。二是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全年累计发放城乡低保、特困供养金等各类社会救助补助资金10383.59万元。同时,按照每人300元的标准,为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619.68万元,惠及全县城乡困难群众2.1万人。全年临时救助18419人,救助金额544.03万元。7月底本轮疫情发生以来,通过采取先行救助、后补手续、发放物价补贴等非常规措施,提前发放8月、9月、10月、11月各类社会救助补助资金3449.87万元,发放3次物价补贴142.34万元。疫情期间,累计救助8877人285.19万元,为全县5242户困难群众采购煤4296吨,合计金额193.32万元。有效保障了疫情期间全县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展现了民生厚度、政策温度、救助速度。三是大力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对4460名享受低保和特困供养政策的脱贫户继续落实“单人户”“低保渐退期”和就业成本、刚性支出扣减、收入豁免等政策,保持政策稳定性、连续性。四是建立健全困难群众主动救助发现机制。加强328户702人低收入人口的监测预警,实行分层分类救助,落实乡镇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强化分类临时救助,取消户籍地、居住地申请限制,临时救助18419人,救助金额544.03万元。
(二)社会福利项目建设有序推进。投资205万元对清水河镇农村幸福大院消防设施进行提升改造。投资1080万元实施伊犁州东关社区等3个社区居家养老中心建设项目,总建筑面积2700平方米,水定镇东关社区设置床位30张,南关社区设置床位30张,朝北社区设置床位30张,床均面积30平方米,并配套完善相关附属设施设备。建成后,将补齐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短板,进一步提升养老服务水平。
(三)社会事务管理服务水平不断提升。一是依法依规开展婚姻登记。办理结婚登记1225对、离婚登记377对、补领补发494对、离婚冷静期登记849对。积极推进婚俗改革,大力倡导移风易俗、文明婚俗新风。二是持续加强殡葬管理服务。按照人员不聚集要求,落实丧事登记备案制度,严格控制葬礼吊唁人数,截至目前,开展丧葬活动152场。加快霍城县火化炉项目建设,不断满足群众火化需求,大力倡导厚养薄葬、文明殡葬新风尚。三是区划地名工作稳妥推进。促进兵地融合发展,依法依规妥善处理我县与可克达拉市行政界线纠纷,积极做好平安界限工作,与周边县市行政区域界线保持平安稳定。开展国家地名信息库数据质量建设行动,完成1252条词条信息的核对上报,并通过验收。完成新疆地名志霍城部分编纂工作,稳步推进撤乡设镇工作。
(四)城乡社区治理基层群众自治深入推进。加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规范化建设,推进“四议两公开”工作机制,落实“三务公开”,健全完善“四议两公开”、村务公开制度,制定《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依法自治工作事项清单》《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依法协助政府工作事项清单》《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减负工作事项清单》,厘清村(社区)权责边界。发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在“自治”中的作用,有序推进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修订完善和合法性审核工作。截至10月底,已完成全部村(社区)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合法性审核工作。
(五)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坚持党建引领,加强社会组织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指导成立独立党支部4个、联合党支部7个,挂靠业务主管部门5家,实现社会组织党组织全覆盖。依法做好社会组织登记管理,规范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审批及运行,登记注册2家,注销4家,完成社会组织年检33家。举办社会组织专题培训班,强化社会组织工作人员的思想认识,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全面发展。截至目前,全县现有社会组织39家,社会团体23家、民办非企业16家。
(六)有序推进慈善事业和社会工作发展。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在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积极引导慈善机构、社会组织、民营企业等各类社会力量向孤寡老人、孤儿、重病重残、困境儿童等困难家庭提供救助帮扶,截至目前,累计救助困难群体610余人次,救助金达18.5万元。以乡镇(中心)为平台,设立社工服务站10个,吸纳工作人员70人;动员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工作人员及村(居)民注册登记志愿者5.6万余人;以村(社区)为单位,共同参与助残助困、困境儿童关爱保护、老年人关爱照护等服务,变“等上门”为“送上门”,让群众的生活染上了“幸福底色”。特别是自7月底本轮疫情发生以来,2000余名志愿者主动深入村(社区)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做好物资保供工作;霍城县个体医协会、蜂业协会、希望爱心妈妈协会等多家社会组织累计捐赠生活物资价值6.52万元;全县支援伊宁市抗疫工作,捐赠米面油蔬菜等各类生活物资价值171.65万元,为疫情期间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作出了积极贡献。
(七)民政服务机构实现无疫情、安全事故“零发生”。科学精准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不断调整优化各项防控措施,有序开展服务对象入院返院、亲属探视、工作人员轮岗补充、疫苗接种、健康监测等工作。特别是自7月29日本轮疫情发生以来,立即按照高于社会面防控标准的要求,对综合福利院进行封闭管理,按照“三个不接触”要求做好院内物资保障、核酸检测、垃圾处理等工作。加强对院内老人和工作人员的关心关爱,通过电话、微信、QQ视频的方式做好老人同家属联系,纾解老人焦虑情绪。对院内工作人员按照每月3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帮助解决家庭困难,服务对象和工作人员生命健康得到有效保障。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压实安全生产各项责任,做好日常巡查工作,确保机构内绝对安全。
(八)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一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班子成员带头落实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制度,每月开展一次理论学习中心组、一次交流研讨、一次主题党日活动,全体干部职工每周进行一次集中学习,结合工作谈认识,谈措施,常态化开展志愿服务活动,不断增强凝聚力,以党组织建设,提升民政服务水平。二是加强干部日常教育管理。落实谈心谈话制度,班子成员同科室主任、科室主任同科室干部,每季度开展一次谈心谈话,了解思想、工作、学习状况,提出意见建议,促进综合素质提升。三是加强干部作风建设。发挥党员干部表率作用,在疫情期间,党组书记、副局长带领13名干部赴疫情一线参与疫情防控工作,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坚定坚决打赢疫情防控攻坚战。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紧盯民政重点领域,持续整治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不正之风,有效发挥了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
二、存在的问题
(一)基层民政服务能力存在短板。基层民政干部对政策理解把握还不够透彻,业务能力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
(二)部门间协调联动不足。同财政、公安、人社、市场监督管理、银行等部门缺乏信息共享,对困难群众家庭收入、家庭财产状况核查还不够精准。
(三)工作开展不平衡。基层政权工作存在薄弱环节,缺少专门力量,对基层政权政策学习理解不全面,工作效益不明显。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持续强化基本民生保障。一是抓好低保审核确认权限下放乡镇工作,及时发放城乡低保、残疾人“两项补贴”等各类社会救助资金。持续巩固“双集中”成果,确保有意愿的特困人员100%集中供养,孤儿100%集中收养。落实乡镇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强化分类临时救助,做到应救尽救。加强328户702人低收入人口的监测预警,开展动态监测和救助管理,加强与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住建、医疗保障等部门数据的共享比对,主动发现、精准识别困难群众,对符合条件的及时给予社会救助。适时启动价格临时补贴机制,通过发放价格临时补贴,缓解物价上涨对低收入群体生活的影响。二是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对4460名享受低保和特困供养政策的脱贫户,继续落实“单人户”“低保渐退期”和就业成本、刚性支出扣减、收入豁免等政策。同时加强数据比对和信息共享,健全完善监测预警机制,定期与县扶贫办、残联等相关部门开展信息比对,对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农村低保、特困供养等兜底保障范围,做到应保尽保、应兜尽兜。三是持续抓好低保治理和“一卡通”专项治理。坚决纠正“脱保”“漏保”的问题,确保低保管理程序规范化,监督管理机制化。巩固深化民政资金“一卡通”发放管理问题专项治理,确保每一分民政资金都用在困难群众身上,让“一卡通”真正成为群众的“明白卡”“幸福卡”。
(二)全面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积极推进居家社区养老建设,加强和发改、自然资源、住建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加快推进项目建设进度,实施好伊犁州东关社区等3个社区居家养老中心建设项目。严格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开展防范化解养老服务诈骗问题排查工作,推进养老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持续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落实。
(三)加强儿童福利保障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健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机制,加强未成年人综合保护体系建设、监护能力建设和部门间的协调机制,发挥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作用。完善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体系、加强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和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推进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和创新转型高质量发展。精准实施“明天计划”和“孤儿助学”助医助学项目。提高儿童收养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加强儿童收养工作规范化管理,贯彻落实儿童收养评估各类各项规则。
(四)不断优化社会基本公共服务。进一步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登记条例》《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等法律法规宣传,做好婚姻家庭辅导和婚俗改革工作,着力培育文明向上的婚俗文化。创建标准化婚姻登记机关,做好婚姻登记“州直通办”工作,为区内通办和跨省通办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坚持殡葬服务公益属性不动摇,持续深化殡葬服务改革,加强公益性殡葬服务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持续做好殡葬业价格秩序、公益性安葬设施建设经营专项整治工作。切实做好婚姻、殡葬领域疫情防控,引导各族群众移风易俗,婚丧事简办,减少人员聚集。加强区划地名管理,稳妥有序开展平安界限工作,依法推进同可克达拉市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保持我县与霍尔果斯市、可克达拉市等周边县市行政区域界限稳定、无争议。科学稳妥有序推进撤乡设镇行政区划调整工作。
(五)推进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加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规范化建设,积极引导、支持、保障基层群众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充分表达意愿,提高群众参与度。持续弘扬法治精神,依法治疆,推进“四议两公开”工作机制,落实“三务公开”,发挥村(居)务监督委员会职责。持续深化“社区万能章”专项治理,为基层减负增效。发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在“自治”中的作用,完成合法性审核工作。认真落实“新时代新社区新生活”服务质量提升行动,落实乡镇(中心)服务能力建设,做好城乡社区工作者培训、轮训工作,实施好村级议事协商创新试验点工作,发挥全国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信息系数据应用作用。
(六)引导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坚持党建引领,落实好自治州《党建引领社会组织参与基层社会治理三年行动计划》,加强社会组织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指导已登记的社会组织广泛开展各类公益服务、志愿服务和有偿服务,实现党建与社会组织登记管理等业务深度融合,形成基层治理联动格局。健全民政部门所主管社会组织“一把手”及领导班子的监督机制,执行好社会组织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建立健全登记管理机关与业务主管单位各司其职、协调配合、依法监管的综合监管机制。加强执法监管,推动信用联合惩戒,形成对人、财、物、事的全方位监督。健全社会组织内部治理,创新服务品牌,提升业务能力和公信度,推动社会组织发展从注重数量增长、规模扩张向能力提升、作用发挥转型。持续开展“僵尸型”社会组织清理整治和非法社会组织打击行动,防范风险,抵御渗透。
(七)规范慈善管理和推进社会工作发展。规范慈善组织认定、公开募捐资格审核,强化互联网公开募捐慈善项目监管,完善信息公开和社会监督机制。扎实做好80周岁以上老年人基本生活津贴和残疾人“两项补贴”一卡通专项治理工作,加强对资金使用情况、补贴发放情况,信息录入,跨省通办进行监督检查。落实专业社工人才队伍建设任务,积极支持引导全县社会工作从业人员、城乡社区工作者考取社工师证。贯彻落实志愿服务政策法规,进一步推动志愿服务组织化、规范化、信息化发展。严格彩票公益金的使用和管理,做到专款专用。
(八)坚决守住民政领域疫情防控阵地和安全生产工作。依法科学精准抓好民政服务机构常态化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坚持“人、物、环境”同防,严格落实各项常态化防控措施。常态化开展民政服务机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巩固拓展安全风险防控“百日会战”专项行动成果。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压实安全生产责任,持续抓好安全生产、消防安全三年行动、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及消防安全宣传教育、食品安全、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攻坚行动等专项工作。
四、加强民政部门自身建设
(一)切实加强党的领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十届三次全会精神,将党对民政工作的全面领导体现到民政事业改革发展的全过程、各方面。持续抓好政治机关建设,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压紧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构建分工负责、齐抓共管、协同发力的党建工作格局。严格教育、严格管理,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讲政治、守纪律、负责任,努力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政治生态,把全县民政部门建设成为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模范机关。
(二)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深入推进法治民政建设,强化边界意识、程序观念,把全面依法行政贯彻落实到民政工作各方面,在全县民政系统形成有法必依、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强化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深化民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落实民政执法权力和责任清单制度。大力推进政务公开,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幸福。
(三)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责任,坚持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自觉接受上级纪检监察机构及派驻纪检监察组的监督,做到惩治震慑、制度约束、提高觉悟一体发力,努力取得更大治理成效。紧盯民政领域风险点,加强重点领域、关键环节、重要岗位监督管理,防止权力滥用,着力建设廉洁民政。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工作理念,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从让人民群众满意的事抓起,真心实意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坚决杜绝形象工程、政绩工程。
霍城县民政局
2022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