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广泛听取消费者、经营者及社会各界的意见,规范政府制定价格的行为,提高政府价格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和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1号)的有关规定,霍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拟召开霍城县民用瓶装液化石油气出厂价格调整听证会,现将听证会有关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霍城县民用瓶装液化石油气出厂价格调整
二、听证会召开时间:2025年3月19日
三、听证会名额分配情况
(一)听证会参加人员设置17名,其中:消费者7名,县人大代表1名,县政协委员1名,政府部门代表5名(县应急管理局1名,财政局1名,惠远政府1名、清水河政府1名、三道河政府1名),专家2名(市监局1名、住建局1名),企业经营业主1名。
(二)旁听人:3名
(三)新闻媒体记者1名。
四、听证会参加人员产生方式
(一)听证会参加人员产生方式
1.消费者采取现场自愿报名与所在社区(街道)推荐方式产生。按报名顺序,经资格审查,确定听证会人选。如果规定时限内,报名人数超过分配名额,则采取公开抽签、随机选取办法;如报名人数不足,将委托所在社区(街道)或者其他群众组织推荐产生,报名截止后,我委将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
2.经营者,委托政府相关主管部门推荐产生。
3.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相关专家学者以及政府有关部门,由各单位、部门推荐和本人自荐或者由霍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直接邀请和聘请。
五、报名及确定办法
1、听证会参加人报名条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并长期居住在霍城县辖区范围内的;
(二)热心公用事业,对霍城县民用瓶装液化石油气基本情况比较了解;
(三)具有一定的代表性,能够反映群众的心声,并代表群众的意见,具备必要的文化素质和一定的调查研究、分析问题以及口头表达能力;
(四)具有较强的责任心,能够遵守听证会各项纪律并保证能够亲自参加听证会。
(五)同意公开必要的个人信息(在第二次公告中,将公布参加人姓名、性别、职业、联系电话、居住地址等信息)。
2、听证会旁听人员及新闻媒体
为增加听证会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21号令第五条规定,本次听证会设旁听席位和记者席。旁听人员也采取现场自愿报名的方式,按报名先后顺序确定,额满为止。旁听人员不享有发言权。新闻媒体由霍城县发改委邀请参加。
六、报名方法及时间:消费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与本听证会有关的利益方,2025年3月17日前可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前往霍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科或者所在社区(街道)报名。
报名者应如实提供姓名、性别、年龄、族别、文化程度、职业、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居住地址等个人信息。
报名地址:霍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联系人:石盛锋、吴晓洁
联系电话:0999-3029589
霍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