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地图
| 霍城县微博 |
 网站首页   走进霍城   新闻中心   政务公开   政务服务   政民互动   专题专栏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政务会议
霍城县人民政府2023年第1次常务会议纪要
索引号: 010345117/2023-00251 公开目录: 政务会议 发布日期: 2023-01-19
主题词: 发布机构: 政府办 文    号:
是否有效:
 

霍政阅〔2023〕3号

2023年1月16日,县委副书记、县长艾斯克尔·阿布都维力同志主持召开霍城县人民政府2023年第1次常务会议。现纪要如下:

一、研究成立霍城文旅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相关事宜

会议听取了财政局党组书记苏桂国同志关于成立霍城文旅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相关事宜的汇报。

会议认为,成立霍城文旅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可充分霍城的资源禀赋和区位优势,变资源优势为经济优势、产业优势,实现从旅游资源县走向旅游强县,做大做强旅游经济,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会议决定,原则同意成立霍城文旅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由县财政局会同相关单位,严格按法律法规办理。

二、研究调整国有企业法人相关事宜

会议听取了财政局党组书记苏桂国同志关于调整国有企业法人相关事宜的汇报。

会议认为,此次人员任命是严肃而慎重的,也是符合霍城旅游发展需要的。张现东同志工作成绩优秀,能吃苦、肯奉献、讲大局、负责任,符合国家相关人事任命法律法规。

会议决定,原则同意免去黎晓东同志在霍城县旅游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和霍城丝路旅游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兼总经理等职务,任命张现东同志为霍城县旅游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和霍城丝路旅游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兼总经理。由县财政局会同相关单位,严格按法律法规办理。

三、研究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签订霍城县清洁能源基地示范项目合作开发框架协议相关事宜

会议听取了发改委主任田新成同志关于霍城县政府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签订霍城县清洁能源基地示范项目合作开发框架协议相关事宜的汇报。

会议认为,霍城县清洁能源基地示范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在霍城县形成新能源产业发展优势,共同推进“十四五”期间霍城县的能源结构向低碳转型,打造可持续发展的绿色能源产业链。

会议决定,原则同意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签订霍城县清洁能源基地示范项目合作开发框架协议,请发改委会同商务工信局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办理。

四、研究与深圳高速新能源控股签订霍城县清洁能源基地示范项目合作开发框架协议相关事宜

会议听取了发改委主任田新成同志关于霍城县政府与深圳高速新能源控股签订霍城县清洁能源基地示范项目合作开发框架协议相关事宜的汇报。

会议认为,霍城县清洁能源基地示范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在霍城县形成新能源产业发展优势,共同推进“十四五”期间霍城县的能源结构向低碳转型,打造可持续发展的绿色能源产业链。

会议决定,原则同意与深圳高速新能源控股签订霍城县清洁能源基地示范项目合作开发框架协议,请发改委会同商务工信局等相关单位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办理。

五、研究与深圳市影迈医疗器械签订医疗耗材生产项目投资协议相关事宜

会议听取了霍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石森同志关于霍城县人民政府与深圳市影迈医疗器械签订医疗耗材生产项目投资协议相关事宜的汇报。

会议决定,原则同意与深圳市影迈医疗器械签订医疗耗材生产项目投资协议,请霍城经济开发区会同卫健委、商务工信局、生态环境局等相关单位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办理。

六、研究与浙江玉环汽摩配签订新能源汽车零部件智能产业园项目框架协议相关事宜

会议听取了商务工信局局长张建锋同志关于霍城县人民政府与浙江玉环汽摩配签订新能源汽车零部件智能产业园项目框架协议相关事宜的汇报。

会议决定,原则同意与浙江玉环汽摩配签订新能源汽车零部件智能产业园项目框架协议,请商务工信局会同霍城经济开发区等相关单位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办理。

七、研究与芈缇摩数据科技(上海)签订东数西算大数据中心暨数字医养产业园项目框架协议相关事宜

会议听取了商务工信局局长张建锋同志关于霍城县人民政府与芈缇摩数据科技(上海)签订东数西算大数据中心暨数字医养产业园项目框架协议相关事宜的汇报。

会议决定,原则同意与芈缇摩数据科技(上海)签订东数西算大数据中心暨数字医养产业园项目框架协议,请商务工信局会同霍城经济开发区等相关单位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办理。

八、研究与伊犁天薪食品签订特色饮食品深加工项目投资协议相关事宜

会议听取了商务工信局局长张建锋同志关于商务工信局与伊犁天薪食品签订特色饮食品深加工项目投资协议相关事宜的汇报。

会议决定,原则同意商务工信局与伊犁天薪食品签订特色饮食品深加工项目投资协议,由商务工信局会同霍城经济开发区等相关单位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办理。

九、研究霍城县2023-01号、2023-02号等两宗国有建设用地以挂牌方式出让相关事宜

会议听取了自然资源局司桂琴同志关于霍城县2023-01号、2023-02号等两宗国有建设用地以挂牌方式出让相关事宜的汇报。

会议决定,原则同意对2023-01号等2宗地以挂牌方式出让。具体如下:2023-01号宗地位于霍城县芦草沟镇肖尔布拉克草场,占地面积15960平方米(23.94亩),四至范围为:东至草场、南至草场、西至草场、北至草场。规划用途为工业用地,土地评估价为6.5万元/亩。2023-02号宗地位于霍城县芦草沟镇肖尔布拉克草场,占地面积4129平方米(6.19亩),四至范围为:东至草场、南至草场、西至草场、北至草场。规划用途为工业用地,土地评估价为6.5万元/亩。由自然资源局会同相关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5号)相关规定,2023-01号宗地挂牌起始价155.61万元,2023-02号宗地挂牌起始价40.26万元,竞买保证金不低于挂牌起始价的100%,加价幅度为2万元/次。

十、研究霍城县华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补交土地出让金相关事宜

会议听取了自然资源局局长司桂琴同志关于霍城县华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补缴土地出让金相关事宜的汇报。

会议决定,原则同意由自然资源局会同财政局,按照原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和〈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06114)、《关于深入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的指导意见(试行)》(国土资发〔2016147)等相关文件规定,根据同地同价同年限原则,霍城县华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超占405.46平方米,按照85/平方米,补缴出让金34464元。

十一、研究划拨清水河镇重庆路、南京路建设项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相关事宜

会议听取了县自然资源局局长司桂琴同志关于划拨清水河镇重庆路、南京路建设项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相关事宜的汇报。

会议决定,原则同意将位于清水河镇光明路以北、可克达拉路以东,占地面积64347平方米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给霍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作为清水河镇道路项目用地。由自然资源局会同霍城经济开发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办理。

十二、研究对欠缴土地出让金企业、个人征缴处置方案相关事宜

会议听取了自然资源局局长司桂琴同志关于《对欠缴土地出让金企业、个人征缴处置方案》相关事宜的汇报。

会议决定,原则同意《对欠缴土地出让金企业、个人征缴处置方案》,由自然资源局会同相关单位,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办理。

十三、研究《霍城县2021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短板建设项目用地的审查意见》的报告相关事宜

会议听取了自然资源局局长司桂琴同志关于《霍城县2021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短板建设项目用地的审查意见》相关事宜的汇报。

会议决定,原则同意《霍城县2021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短板建设项目用地的审查意见》由自然资源局会同相关单位,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办理。

十四、研究审批伊犁惠远老城遗址防洪堤工程项目用地相关事宜

会议听取了自然资源局局长司桂琴同志关于审批伊犁惠远老城遗址防洪堤工程项目用地相关事宜的汇报。

会议决定,原则同意《伊犁惠远老城遗址防洪堤工程项目用地的审查意见》,由自然资源局会同相关单位,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办理。

十五、研究审批霍城县兰干镇2023年度第一批次宅基地建设用地相关事宜

会议听取了自然资源局局长司桂琴同志关于霍城县兰干镇2023年度第一批次宅基地建设用地相关事宜的汇报。

会议决定,原则同意霍城县兰干镇2023年度第一批次宅基地建设项目,由自然资源局会同兰干镇,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办理。

十六、研究审批霍城县三宫乡2023年度第一批次宅基地建设用地相关事宜

会议听取了自然资源局局长司桂琴同志关于霍城县三宫乡2023年度第一批次宅基地建设用地相关事宜的汇报。

会议决定,原则同意霍城县三宫乡2023年度第一批次宅基地建设项目,由自然资源局会同三宫镇,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办理。

十七、研究审批霍城县大西沟乡2023年度第一批次宅基地建设用地相关事宜

会议听取了自然资源局局长司桂琴同志关于霍城县大西沟乡2023年度第一批次宅基地建设用地相关事宜的汇报。

会议决定,原则同意霍城县大西沟乡2023年度第一批次宅基地建设项目,由自然资源局会同大西沟乡,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办理。

十八、研究审批霍城县水定镇2023年度第一批次宅基地建设用地相关事宜

会议听取了自然资源局局长司桂琴同志关于霍城县水定镇2023年度第一批次宅基地建设用地相关事宜的汇报。

会议决定,原则同意霍城县水定镇2023年度第一批次宅基地建设项目,由自然资源局会同水定镇,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办理。

十九、研究霍城县星浩税务投资有限公司股权变更相关事宜

会议听取了财政局国资中心主任孙振乾同志关于霍城县星浩税务投资有限公司股权变更相关事宜的汇报

会议决定,原则同意霍城县星浩税务投资有限公司股权变更为霍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代伊犁江城农贸发展有限公司持股并增加控股至51%、中杭浩森建筑有限公司控股32%、霍城县明鑫商贸有限公司控股17%,由县财政局会同相关单位,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办理。

主持人:艾斯克尔·阿布都维力

参会人员:贺军、黑晓伊、高峻、米娜瓦尔·买买提

列席人员:张建(霍城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边控中心主任)、娄红丽(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李向东(司法局党组书记)、田新成(发改委主任)、苏桂国(财政局党组书记)


2023年1月16日

    附件下载:
    相关解读:
       
开办:新疆霍城县人民政府  主办:新疆霍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新疆霍城县电子政务办
地址:霍城县新政府楼A楼2楼  邮编:835200 联系电话:0999-3022363   邮箱:whwdezm88@163.com
网站标识码:6540230001  新ICP备19001574号-1  新公网安备 65402302000102号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