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江林机动车驾驶培训有限公司霍城分公司:
2018年8月10日,你公司与霍城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现霍城县乡村振兴局)签订《汽车C照驾驶技能委托培训合同》。根据合同约定,你公司于2018年8月10日缴纳保证金12000元(1000元/人,12人),待12名培训学员均取得驾驶证后全额退还。时间已过5年有余,我单位至今未收到你公司退还申请及12名培训学员取得驾驶证后的相关印证资料。根据上述情况,现通知你公司于7月27日前提交相关资料领取缴纳的保证金,逾期后我单位将此保证金上缴至霍城县财政局,再不退还。
特此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