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城县获得2024年度中央大气污染防治项目1350万元中央补助资金支持,实施兰干镇、水定镇、惠远镇燃煤锅炉淘汰及清洁取暖改造项目,包括拆除兰干镇、水定镇、惠远镇三个乡镇9台燃煤锅炉,拆除燃煤锅炉总蒸吨数达到150蒸吨。
2024年度中央大气污染防治项目的实施,将更好地支持霍城县减污降碳工作,确保2024年PM2.5、空气质量优良率及氮氧化合物、挥发性有机物减排达到国家下达目标要求,有效减少本地区大气污染排放量,推动区域绿色低碳发展。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