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霍城县已累计向粮食企业拨付各项粮食专项资金575万元,其中:上级专项资金499万元,包括2022年第二、三、四季度、2023年第一季度自治区级地方储备粮油贷款利息补贴135万元;2022年第三、四季度、2023年第一季度、二季度自治区地方储备粮油保管费用补贴218万元;2021年度自治区小麦收购贷款财政贴息64万元;2022年度自治区地方储备粮油轮换费用补贴82万元。本级预算安排县级粮油储备费用及利息支出76万元。
今后,霍城县财政局将继续依据《霍城县粮食资金审批拨付流程》,及时审核拨付粮食专项资金,督促粮食企业用好专项资金,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同时联合农业发展银行霍城县支行、发改委根据各自职责,对粮油应急体系建设、仓储设施维护、粮食购销储情况、成品粮油储备等情况开展监督检查,保障各级储备粮安全。